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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5单位假办社保被查处 人社局新规看清楚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6-16 07:35:04

    早报讯 为了帮外地人在青买房,5家单位伪造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被查处。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出台“非青岛户籍买房需缴社保一年”规定后,有个别劳务代理企业承揽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费业务,以赚取高额中介费,甚至以此为幌子从事诈骗,目前全市已查处5家企业及涉嫌虚假补缴社保的83人。

    靠开假证明赚中介费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

度,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政策,其中涉及社会保险方面,规定了“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购房的,需在我市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条件。近期有市民反映,有个别劳务代理企业通过网络、媒体广告,承揽代办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费业务,从中赚取高额中介费,有的甚至以此为幌子从事诈骗活动。这种行为扰乱了社会保险和房地产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广大购房者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我市社会保险的公信力,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目前,全市已查处涉嫌虚构劳动关系的代理企业5家,涉嫌办理虚假补缴83人,有关劳务代理企业经进一步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措施严防“钻空子”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参保和补缴行为,市人社局出台了一系列新措施,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审核管理,在办理补缴审批业务时,对企业为非本市户籍职工补缴社保费的,特别是代理、中介及劳务派遣企业的补缴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疑似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工资凭证的企业,经复核后立即联合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此外,对社保补缴业务实行分级审批管理,补缴一年以内的,由各区市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科长、区办主任三级审批;补缴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由市劳动保险办统一审批,同样实行初审、复审和处长审核的三级审批管理。

    办假社保当心人财两空

    据介绍,下一步劳动监察部门将排查所有劳务代理企业,重点查补缴社会保险情况,对可疑情况,会同市劳动监察局进一步核查相关补缴人员劳动关系、发放工资等情况的真实性,对经核查确认办理虚假劳动关系的,停止办理补缴业务,将责任劳务代理企业列入黑名单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准备购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要轻信此类虚假宣传,最后不但财产受损失,还会因触犯法律而受惩罚。市民如果发现有承揽代办此类业务的行为,可向当地人社部门举报。(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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