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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遭遇“被代言”(资料图) 法律方面对此事是否有明确规定?记者昨日联系了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丁辉律师,他表示,这是涉嫌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之前遇到类似的案件都是名字的谐音被使用,这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因为中国文字的谐音使用是没办法避免的,也没人能规定汉字的谐音都不能被使用。但此次是直接引用了明星的本名作为商业用途,已经涉嫌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记者随机调查了几位市民 记者昨日经过多方联系,但周立波方面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多位明星“被代言” 赵本山:赵本衫(服装) 张艺谋:张一摩(护肤品) 孟广美:梦光美(护肤) 莫文蔚:莫闻味(臭豆腐) 谢霆锋:泻停封(止泻药) 郭富城:锅富城(酒店) 潘长江:潘尝姜(姜饮料) 范冰冰:贩冰冰(冷冻食品) 章子怡:帐子怡(蚊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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