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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骗贷大案将于近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本报记者张沫摄 “我儿子只是挂个名,他根本不参与公司经营”。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而被移送审查起诉的52岁的王琳,最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被她拖下水、年仅27岁的儿子。2007年以来,她涉嫌遥控儿子协助自己利用伪造财务表等手段,从银行骗取贷款、承兑票共计4.3亿元。据了解,今年3月16日,王琳和她的儿子陈刚及多名嫌疑人被朝阳 1 遇财务困境骗贷款顶债 彭岩今年27岁,是辽宁省大石桥市人。2003年7月他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在北京打拼了1年多后仍没有任何收获。2004年底他巧遇了初中同学陈刚。看到自己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如此狼狈,陈刚主动提出介绍他到自己母亲王琳所开的公司上班。 此时王琳在北京经营着4家商务公司,从事钢材贸易等业务,已经成为商场上的一位成功人士。听说儿子介绍其同学来自己公司上班,王琳立即将彭岩当成亲信,安排进一家公司并委以出纳重任;而彭岩也自然知恩图报,对这个王阿姨言听计从。在彭岩工作的最初两年里,王琳经营的公司一直从事钢材贸易,每年都有200万元左右的纯利润,员工的福利待遇也比较丰厚。虽然这份工作没有让彭岩变得富有,但也令他感到满意,衣食无忧。 可是好景不长,2007年初彭岩发现,王琳经营的公司在财务上出现了一些困境,部分账款收不回来,而数百万的银行贷款也即将到期,每天银行的催债电话令王琳不胜烦恼。看着原本红火的公司有了麻烦,王琳便开始打起了向银行贷款,“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的算盘。 2 签假合同造“大型企业” 检方指控,王琳深知自己公司的正常营业额和利润都远远不能满足银行严格的贷款审核要求,必须用“特殊”的手段迅速“提升”公司的业绩。于是她让彭岩找人私刻了一些和她的公司有贸易往来的客户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甚至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名章。彭岩起初并不知道这些假章的作用,直到事情进一步发展,他才明白,这些仿制的印章用于与王琳的公司签订假合同,制造有很多公司与王琳公司有大额业务往来的假象,这足以让银行相信王琳具备雄厚的实力。 王琳拿着彭岩帮她伪造的销售合同,仍然觉得不满意,“所有合同都是和这几家老客户签订的,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王琳认为,这种签订合同的模式看上去有悖常理。 于是,为了让银行看到自己人脉广阔,王琳特意安排彭岩在网上搜索出一些从未打过交道的大型企业,如法炮制出多套印章供王琳随时使用。 王琳在此后被提讯时称,这么做是因为“公司真实的财务报表不能达到银行授信的要求,因此我们就多罗列一些公司的经营流水和收益”。一切准备就绪后,王琳命令彭岩用这些印章“制作”了不少“销售成果”,使得公司业务量翻了好几番。至于向银行提交的证明贸易存在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王琳则让公司会计马静把真实发票复印后,用涂改票号的手段进行翻印,最后再由马静将财务报表进行修改,夸大公司业绩。于是,一家运营出现困难的贸易公司摇身一变就成了有上亿贸易额的优质公司。 3 员工演练模拟银行约谈 回想起为王琳做假账的经历,马静感到十分无奈,“名义上我和彭岩是公司的股东、会计、出纳甚至法人代表,王琳与公司啥关系也没有,但实际上我们一切全听王琳的安排。”据马静回忆,王琳具备和银行员工谈大额贷款的经验,所以在每次做完假账后,她都会带着自己和彭岩等人,现场模拟演练如何回答银行的约谈。“每次都是王琳模拟银行的人向我们提问,如果我们答得不能令她满意,她就会亲自给我们做示范。”马静清楚地记得,有好几次因为紧张,她说话有些脱节,总不能达到王琳的要求,王琳干脆就不让她参加,另外安排别人冒充会计参加银行的约谈。 凭借着这套虚假材料,2007年到2009年两年多的时间里,王琳从一家商业银行开具承兑汇票1.8亿元,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巨额资金到位后,王琳并没有真正用来扩大公司贸易,而是将贷款资金通过填补公司亏空、以贷还贷、向其他公司放贷等方式挪作他用,造成该银行损失承兑汇票款7000余万元、贷款4000余万元及银行利息1000余万元,累计高达1.3亿余元。 4 为翻本不惜拉儿子下水 2009年下半年,当王琳发现自己的公司实际账面上已出现上亿元巨额亏空时,她也被惊呆了。但短暂的恐惧之后,王琳非但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反而把目光投向由她实际控制、却是儿子陈刚挂名担任法人代表的另一家商贸公司身上。一个更加庞大的骗贷计划,在王琳的策划下再次登场。2009年12月的一天,王琳把陈刚叫进自己的办公室,让他在一系列授权书、承兑汇票申请书以及股东会决议上签字。陈刚翻开一看立即惊呆了,对于公司的家底他心知肚明,公司规模不大,一年的贸易额不过千八百万,利润最多也就是100多万元。但让他签字的材料上贸易额却高达两亿多元,利润也有上千万元;而那几份所谓的钢材购销合同的签约双方,除了个别几次百余万元的贸易是真实的外,其他绝大部分所谓的贸易都是与母亲王琳控制下的其它公司之间进行的。 陈刚马上意识到,母亲这么做“很不合适”。但他转念一想,公司里里外外都由母亲一手打理,真要倒闭了自己也得失业,更何况王琳是自己的母亲,是不会害自己的。最后陈刚答应了母亲的要求,在虚构的材料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王琳拿着签好字的材料,满意地对儿子说:“还是儿子孝顺,过几天到银行去约谈,你也要过去签字。” 几天之后,陈刚接到母亲的电话,让他赶到位于亚运村附近的一家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手续。陈刚二话不说赶到了银行,履行了他“法人代表”的职责。承兑当天,王琳将2.5亿元的承兑票交给一家外地公司,并从该公司套取了2.46亿元现金,差价400万元作为该公司的“好处费”。拿到现金后,王琳将9700万元用于填补之前的债务,用1.25亿元做银行保证金。这两亿多元的现金在王琳的手中还没有焐热,就几乎被她挥洒一空。 5 为避审计风暴哭求洗罪 去年初,王琳公司的账目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随即审计部门也开始对王琳经营的多家公司进行突击审核。王琳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即将败露,于是开始想尽办法进行补救。当年春节刚过,她顶着寒风亲自驱车赶往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的一家贸易公司。该公司和王琳的公司有着多次生意上的往来,但是每笔业务也只在百万元上下,为了能向银行显示她有实力偿还银行债务,此前她曾让员工伪造了这家贸易公司的印章,做出2.5亿元的合同。现在眼看要东窗事发,王琳只能硬着头皮到该公司求救。 一进公司办公室,王琳就直奔负责掌管该公司公章的负责人陈先生,哭着请求陈先生在一份标的额2.5亿元的合同上盖上公章。为表示自己的诚意,她主动告诉陈先生,自己伪造该公司印章虚构巨额合同,她还特意将该合同交给了陈先生。陈先生回忆说,王琳泪流满面地央求他在一份合同上盖章,并一再表示两家公司都没有财物上的损失,“盖个章,弄个假合同,不过是为了应付审计部门的审查。” 陈先生拒绝了王琳的请求,并让保安将王琳“请”出公司大门。同时,王琳出示过的虚假印章的票据,也被陈先生扣了下来。这些凭据也成了将王琳送上法庭的关键证据。 6 劝说员工为其顶罪 回到公司的王琳仍不死心,立即召集她所开的4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出纳、会计等亲信开会。在会上王琳说,公司造假的事情可能要出事,“到时候你们把事情扛下来,只要你们扛住了,过段时间我再找人把你们捞出来”。 王琳自作聪明地认为,虽然她是公司的控制者,但她并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在这场审计风暴中全身而退。但面对审计部门和检察官获得的证据,王琳只有束手就擒。去年5月1日,王琳和陈刚母子二人被拘捕,随即彭岩、马静等人也被警方抓获。经调查,截止到去年2月,王琳涉嫌采用私刻印章伪造合同、篡改财务报表等手段,累计从银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额达4.3亿元,其中造成银行授信业务损失本息合计达3.2亿余元。 案发后,记者采访到一名曾经参与过侦办类似案件的检察官。记者起初存在疑问,为何如此大的案值的案件不在更高一级法院进行审理?该检察官告诉记者,虽然该案的案值属于巨大,但这一罪名所能判处的最高刑期并不高,只有7年。他表示,用该手段骗取贷款的案件时有发生,最关键的是银行方面把关一定要严格,银行在审核时如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便可以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文中嫌疑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