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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6年的维权之路,让王爱国愈加坚信一个原则:坚决不上访、不越级,只要了解社会运行机制,就能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6月3日,王爱国到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拿《复议决定书》。 “忙活六年,复议、诉讼十几次,这是第一次赢。”王爱国小心翼翼地将他的“首胜”成果叠好,放进电动车后备箱里,再用大锁锁上。 王爱国是郑州市管城区硝滩社区居民,河南省信息产业厅退休职工。2006年,他所 “那时,他们补偿给居民是每平方米一千六。”后来,被拆迁的土地使用性质由住宅用地变成商业用地。在他们曾经的家园上,矗立起的“裕鸿国际”商业广场,开盘价每平方米将近七千,现在二手房已涨至万元。当初有关部门承诺给他们的回迁房,也成了泡影。 王爱国想不通,60多岁的他带领大家六年间七次行政起诉,七次败诉。 今年初,他开始尝试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查找“裕鸿国际”项目的“硬伤”,希望在第八次诉讼中打赢官司,结果遭遇“天价盖章费”。 需要就是最好的大学 王爱国左手腕总戴着一块手表,从不离身。这个手表表盘宽大,有多个功能按钮,这个手表,是他维权的“秘密武器”。 退休前,他是河南卫视、郑州电视台的通讯员,对于新闻报道那点道道,也算门儿清。 王爱国耳朵不太好使,跟人说话像吵架。一提起拆迁的事,王爱国能连续说上三个小时,不停歇、不喝水,细致到哪天去了哪个部门,都能脱口而出。 “从2002年开始传言,我们小区要改造,直到2005年5月,大家都还以为能回迁。”但突然来通知书说,小区改造后全是商业项目,要房子的拆迁户,都将被安置在距硝滩社区南4公里外的五类地段。 “这下大家都傻眼了。” 由于王爱国等122户一直达不成协议,房子被强拆。 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王爱国、侯惠新等人以“行政强制裁决”、“强制拆迁案”和“拆迁许可证案”三个起诉标的,共6次起诉和上诉,均以败诉告终。 2008年5月5日,王爱国等人把“拆迁许可证案”二审判决质证意见,递给了正在接访的河南省高院院长。 “高院领导当即批示,要求郑州市中院对该案三个月内立案再审。”王爱国说,这也让他更坚定了要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 2010年3月,郑州中级法院指定管城区法院重新审理。 “第一次打官司请了律师,每户出了1500块钱。后来干脆我当代理人。”物理系本科毕业的王爱国自学了各个版本的拆迁管理条例,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需要就是最好的大学。”王爱国琢磨这些法律条文时,都是针对要用到的法规,先找对应的案例。“名记”罗昌平报道的嘉禾拆迁案,他张口就能复述。 在二轮一审前阅卷时,王爱国找到郑州市管城区法院给管城区政府写的司法建议书,看到里面一句“拆迁人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情况下即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地不合法”时,“这也是证据啊。”王爱国激动地说。 王爱国说,今年4月13日,管城区法院二轮一审(总第七审)判决前,管城区政府拆迁办拆迁二科科长沙宝亮找到他,要请他吃饭,还多次给他递话,可以把他的房子挪到小高层,面积大,也不用补差价。 “我死了,连块木片都带不走,还稀罕他们的房子?”王爱国把手一摆,说,“他知道我是主心骨,想釜底抽薪。” 2011年5月4日,管城区法院作出判决,王爱国败诉。 “不过,这回法院对我的态度好多啦,还说以后有类似案件,请我当顾问。”王爱国说,虽然输了七次官司,但这个过程中他有了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裕鸿国际”项目连拆迁许可证等一些基本要件都没有。 “那我就去审批这些要件的部门,挨个申请信息公开,找证据。”王爱国说。 你不争取,谁也救不了你 今年2月,王爱国等人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裕鸿国际”项目土地登记信息等文件,对方说,“不能提供,没有。” “没有?你说没有,就没有啊?我去复议你!”这句话成了王爱国的口头禅。 6月2日,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通知他:“决定下来了,判国土局违法。” 为了记录这来之不易的“首胜”,他摘下手表,给记者戴上。“到时候我和侯惠新跟他们说话,你就把手腕支在桌上,对着我们拍。” 王爱国的这个“秘密武器”,是他花980块钱买的,他家里还有其他各式偷拍机,专门对付那些说话不算数的部门。 一进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办公室,王爱国笑眯眯地说:“俺来报到了。” 工作人员客气地对老熟人打招呼:“欢迎指导工作啊,王老师。” 工作人员拿来复议决定书。还没等签收,王爱国又问:“俺5月6日交上来的关于规划局没公开‘裕鸿国际’用地变更许可等文件的复议,到现在怎么还没回复?” 工作人员笑着说:“有疑问尽管提,咱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另一名工作人员过来,把郑州市规划局的答复交给王爱国。 王爱国看完郑州市规划局回复的“答辩状”,说:“给群众复议回复能叫答辩状吗?他们也是学法律的。” 走出复议中心,王爱国扬着《行政复议书》,高兴地说,“这至少是一个战役性胜利。” “最初他们也不想接,斗了一回,我们大获全胜。权利是争来的,你不争取,谁也救不了你。” 盖个公章,凭啥收两万 今年2月12日,在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城建档案馆,王爱国要求档案馆提供“裕鸿国际”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档案馆的人说,那是档案,跟政府信息不是一回事,只能查看,不能复印。 “那规划局应该公开的那些信息在哪?我查的《规划许可证》是规划局应该主动公开的。缠了半天,他们说,还没碰见过来办事的,敢跟他们打一个多小时嘴仗。”王爱国笑称。 最终,一位负责人答应复印,但这个复印件若是加盖证明信息来源的公章得收费,项目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要收费150元,以后每增加1000平方米加收100元。 王爱国估算了一下,“裕鸿国际”项目一共20万平方米,得收两万元。 “我彻底蒙了。”王爱国说,“他们这是拿信息公开闷头发财啊!我说,‘我去复议你!’” 这是王爱国第一次为信息公开申请复议。 他们走进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的大门,一名工作人员听完后,拿了本书,说:“根据复议法查ⅹⅹ条,你这个不能复议。” “你把书拿来我看看,到底是哪一条?” 对方翻了会儿书,没找着。接连又出来两人,接待王爱国。 “他们就是不想接复议申请,而且一再劝我们再去找规划局。”王爱国说。 后来,复议处一名领导出面,答应收下。但工作人员又说,复议处刚搬家,设备不全,没法办公。而且也快到下班时间了,让他们准备好材料下午再去。 “所有材料我们都准备好了,差几分钟下班也是工作时间啊。除非你现在给我开个无法办公的书面证明。”王爱国当场顶回去。 最后,工作人员加班办了接收。 由于案情复杂,复议中心召开了听证会。列席会议的郑州市城建档案馆馆长曾予新表示,“天价盖章费”一说不实。 王爱国亮出“秘密武器”,要求现场播放他偷拍的“收费录像”。 “别放了,王老师。”曾予新再三解释,盖章只对企业收费,不会对老百姓收费。最后,他答应给王爱国免费盖章。 开完听证会已经下午4点多。曾予新说,他要出去办事,让王爱国他们下午6点再去档案馆找他盖章。 “下午6点都下班了,我们找谁去啊。”曾予新坐汽车刚走,侯惠新就骑着三轮车带着王爱国一路跟到了档案馆。 进了“馆长办公室”,没见到曾馆长,他俩一进厕所,发现曾在厕所里。 “我们一进去,吓了他一跳,然后追着他去了办公室,才把档案馆的章盖上了。”王爱国大笑。 “对社会运作机制了解的人,也吃得开” 王爱国有一次看凤凰卫视,听杨锦麟(微博)讲,如今社会有两种人吃得开,一种叫有钱的,一种叫有权的。他觉得这话不完全对,他认为还有第三种人,那就是对中国社会运作机制非常了解的人。 “跑了这么多部门,咋进去我早就摸出门道了。”王爱国说,比如去管立项的发改委,就跟门岗说是来报项目的;到规划局,就说是来申请规划的;去工商局,就说是年检营业执照。 “我充分了解这些部门是怎么干事,干什么事的。”王爱国说,“不能跟他们闹,光说那些部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没用,把事办成才是关键。” 王爱国第一次去郑州市政府申请公开国有土地批准使用权文件前,这个“老通讯员”跑到电视台,打电话给市政府。 王爱国自称是电视台法制频道的,先申明不是采访。“我说有群众要求信息公开,他也说让找谁谁去。我说群众来电视台了,你们不解释不行啊。”对方改了口,说第二天让群众去找市政府。 王爱国第二天就去市政府,说是电视台让来问的。“在门岗填完表,进去就找到负责信息公开的电文处,递上信息公开申请表。” 等他拿到申请回复时,一看,“都是套话,但有个书面证明也算没白跑。” “相比有些部门,发改委的态度不错。”王爱国说,郑州市发改委专门有个办公室管信息公开。他去申请公开“裕鸿国际”项目立项文件,接待他的刘绪宝还给他倒了杯水。 他先提交了书面申请,后面还附上有关信息公开和行政许可的法律条文。“他们一看就明白了,省得再磨嘴。有些递材料的人,只会喊,不合理啊,气死我了,没用。”王爱国说,刘绪宝接了申请书后,还给了他一个收据。 王爱国发现,这些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只要是年轻点的,开始费点口舌,最后都能公开。“他们讲理啊,把相关法律法规往那一摆,你稍微一讲,他就明白了。那些年龄大的‘老资格’,你说得再清楚再好,都不正眼看你。” 有一次,他去郑州市建委申请公开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接待他的一个年轻人告诉他,开工许可证不属于公开对象,而且许可证已经发下去了,应该去企业查。 “我去发现他的问题,找他能行?谁制作谁公开,这个证是你们做的,能不留个底儿?”王爱国这么一说,年轻人不说话了,帮他查完后,还给证明材料上盖上章,告诉他,“裕鸿国际”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还被查处过。 即使输了,哪怕前进一小步,也是值得的 “2005年退休后,该过悠闲的日子喽,没想到,这一折腾就是6年。”对王爱国一直以来做的这件事,老伴不支持,一直劝他,“胳膊拧不过大腿,你跟人家争啥?” “我要维权。他们把住宅用地改成商业用地,扩大容积率,能多盖房子多挣钱啊。像郑州市原副市长王庆海、深圳市市长许宗衡,钱多、女人多、房子多的杭州市副市长‘许三多’,他们都是倒在这上面的。”说到这里,王爱国耸耸肩膀,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像个老顽童。 王爱国说,他一直坚守一个原则,“维权时,不说出格的话,不上访、不越级。必须认清,我们是要在现有体制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他强拆我的房子时,为了避免对抗,我提前搬走了。” 2006年6月24日,王爱国的房子被强拆。“在这之前强拆时,我看拆迁办用录像取证,觉得我们也有必要留下证据。我也跑到科技市场买了台松下580,8000多块。” 王爱国还花19000多元买了一台便携式摄像机。有一次,他拿着这个“大家伙”去跟拆迁办谈判,“太扎眼了,人家不跟我谈。”后来,他就花600多元买了个手表式的偷拍机,没过多久坏了。他又在科技市场花1700多元,买了个高级点的偷拍机,上面装有高清晰150度鱼眼镜头。“啥东西用时间长了,容易认出来。再后来,我又买块高清带夜视的偷拍手表,980元。” 电脑9000多,摄像机三脚架1400多元、摄像机箱子300多元、一个帽子上用的偷拍机千把块钱。在王爱国的书房里,除了这些再没有其他值钱物件。灯泡还没电脑屏幕亮,一张上世纪70年代式样的圆桌上,摆着一尺多高的诉讼材料。 “我一个月退休金还不到3000元,好在没有太大负担。”王爱国说,现在,人死了,连个棺材板都不兴要,反而让他洒脱起来。不过,花那么多钱买这些东西,也不敢给老伴细说,五千买的,说三千,“她文化程度低,说了,也算不清这账。” 说起王爱国,老街坊们很兴奋,“王老师法律上懂得多,没有他,我们很难走下去。” 其实,王爱国坚持走法律途径维权的路子,在此之前就已经开始了。2004年春节,王爱国发现家里每月平均不到30元的电话费,一下涨到了100多元,要求打印话费清单遭拒,一气之下,他把网通公司告上法庭。 此后,“维权斗士”王海也在北京打过类似官司,还邀请王爱国做代理人。 “虽然也输了,但有些公益官司,即使输了,最起码让对方、让社会知道了不合理的地方。哪怕能推动司法进程向前挪动一小步,也是值得的。”王爱国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