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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拿到货款后押运员杨某动了歪念头,他虽然应允同事立即将钱送回公司,却立马倒头潜逃到东北。昨日记者获悉,半路被警方抓获后,杨某一审以职务侵占罪获刑十个月。 案发前,29岁的杨某是岛城一家企业的押运员。 2010年8月9日,杨某与公司司机一同到烟台送货。按照惯例,押运员和送货司机都可以将货款带回公司。当烟台方面将货款交到杨某手中后,他一直随身携带。下车后,杨某对司机允诺,他会很快将货款送 未料,杨某没见到自己的女友,他在半路上便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胶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另外,杨某自愿认罪,且将大部分赃款退出,可酌情从轻处罚。昨日记者获悉,杨某一审领刑十个月。(记者 王萌 赵联青 刘素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