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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美编 刘一飞 画 编辑动机 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有36.5万对夫妻离婚,平均每天就有5000多对夫妻劳燕分飞,况且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7年递增。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昆明的情况如何呢?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昆明去年平均每天有34对夫妻离婚。 “这不是件好事,也不见得是件坏事”。对此,婚姻窗口工作人员、律师、心理专家分别从各自角度进行了解读。
昆明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市结婚数为54360对,离婚数为12560对,以此计算,平均每天就有34对夫妻离婚,离婚率达18.8%,结婚、离婚比为4.33:1。而2009年,全市结婚数为47980对,离婚数为11000对,平均每天有30对夫妻选择离婚,离婚率达18.7%。 在昆明市14个县(市)区,五华区婚姻登记数量一直位于前列。从今年1~5月婚姻登记数据看,五华区有2670对新人结婚,926对离婚,平均每天有6对离婚;西山区的数字是:2066对新人结婚,701对离婚,平均每天有近5对离婚。 看群体 离婚人群80后最多 看过最多人世间分分合合的,莫过于每天都办理结婚、离婚的婚姻窗口工作人员了。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婚姻窗口负责人倪端用一句话来形容:“每天都如同看现场直播,已经习惯用平常心看待这些分分合合了。” 倪端办理结婚登记近10年,办理离婚也有四五年,已经历两三万对伴侣的携手、分手。他说,目前离婚人群中最多的是80后,其次是70后,两个群体占到总离婚人数的80%~90%;接下来就是60后、50后的夫妻们,90后也开始有了,但比较少。倪端每年都会遇到七八十岁的老人来离婚,有的甚至是过了钻石婚的。 看原因 婚外情成主要原因 以前离婚时工作人员会进行调解,现在没有这个程序了,但离婚不会无缘无故,受到伤害的一方会倾诉。在倪端印象中,多数都是因为有了“第三者”,这其中八成都是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方要多一些,由于性格不合等离婚的还是少数。 这两年,闪婚、闪离的案例越来越多,倪端看来,结婚未满一年离婚的,都算是闪婚。闪离的,多半以80后为主,印象最深的是结婚一周的一对小夫妻,嘻嘻哈哈、高高兴兴来离婚。 看片段 离婚现场有打有骂 俗话说,好合好散,但在离婚现场,有打有骂,有哭有闹。今年初,一对80后夫妻来离婚,从衣着打扮上看,不算富裕。虽然感情破裂才会走上这条路,但离婚现场变成全武行却出乎大家的意料。脂肪怎么跟肌肉较量?男方掐住女方脖子,工作人员拉开时,女方脸色发白,几乎背过气去。原来,女方一直没有工作,靠男方养活。女方有了外遇,离婚时还要求男方给她一万元,被激怒的男方一想到人财两空,就动起了手。 2009年初,一对离婚夫妻的学历引起婚姻窗口工作人员的注意:两人都是博士。办理手续时,女方越说越气,拍着桌子骂了起来:他找了一个卖淫女。男方却没有一点反应,直到办完手续,他的脸上浮现出轻松、解脱的表情,高高兴兴地走了。 律师说法 “第三者”可定义为民事侵权 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忠告诉记者,虽然“第三者”被认为是破坏婚姻的头号杀手,但真正对簿公堂时,常常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认定。 “第三者”学术上定义为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近年来,因“第三者”插足引发的婚姻危机或家庭破裂持续增多,各种“第三者”插足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报端。 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还是以下因素所引发,婚姻家庭因素:包括生活寂寞单调、感情与志趣不和、性生活不谐调等;个人主观态度因素:包括喜新厌旧心理、爱慕虚荣心态、道德观念的缺失等;社会因素:包括不良社会风气的传播、错误与歪曲思想的扩散、社会娱乐场所的盛行、不良网络信息的煽动等。 郭忠表示,“第三者”的行为不仅是受道德谴责的不当行为,从法律上完全符合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认定为民事侵权行为,相关受害人可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4条、第120条主张停止侵害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若“第三者”的介入程度深,达到与有婚之夫或有婚之妇构成重婚罪的条件,还将面临刑事处罚的责任。 专家观点 不是好事也不见得是坏事 看到离婚的这些数字,省健康教育所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赵白帆说,这不是件好事,也不见得是件坏事。 离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沟通和交流是保持婚姻最有效的方式,但有的夫妻不善于交流与沟通,比较认可“默契”和“含蓄”,这恰恰是一个误区。同时,女性在婚姻里越来越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和人格也是原因之一,她们更注重婚姻的质量而不是为了经济的问题屈从在不愉快的婚姻关系里。此外,离婚也变得越来越简单了,人们对离婚也越来越包容。 而出轨、第三者,这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会有不同的解释,从心理学的角度和从道德观的角度去看就是完全不同的观点。现代人容易出轨原因很复杂,网络的兴起,人们的交往圈越来越广泛,同时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开始追求生活质量和个性的需求。(记者 罗南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