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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官女书记王亚丽一审获刑14年引关注(组图)

来源:新华网 2011-06-10 15:18:39

6月9日,被告人王亚丽在候审。新华社发(丁立新 摄)

    2008年8月至2009年5月间,被告人王亚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指使周东风、张鲁送给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现金15万元人民币。王亚丽送给有关国家工作人员面值分别为1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两张及字画一幅。

    桃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亚丽、周东风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被告人肖和利、薛立新、张志乔的行为均已构

成职务侵占罪。在职务侵占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亚丽、周东风系主犯。王亚丽侵占的公司资产尚未变卖、转移,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周东风在职务侵占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王亚丽较小,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肖和利、薛立新、张志乔在职务侵占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张志乔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对案件的侦破起到积极作用;归案后,肖和利、薛立新、张志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应分别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桃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王亚丽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周东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肖和利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薛立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张志乔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

  王亚丽曾任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2008年下半年,王亚丽因冒充亿万富翁女儿争夺财产被举报,当事人的实名举报引起了石家庄市、河北省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纪委专案组进驻石家庄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查,王亚丽档案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身份、入党等基本情况虚假,并恶意向组织隐瞒虚假情况,还利用金钱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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