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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村支书出租土地建别墅 开发商获利4000万

来源:京华时报 2011-06-08 07:07:29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本市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缐某和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某,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将集体土地出租给承包商建仿古三合院、别墅等,违法建设占地等面积达172.58亩,承包商因此获利4017万余元,该村经济合作社非法获利11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缐某、张某和承包商王某与姚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被公诉至怀柔法院。

  案发前,缐某已卸任杨宋镇梭草村党支部书记,张某

任杨宋镇梭草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某和姚某是承包商。

  检方指控,2005年6月至去年6月,王某、姚某、缐某、张某等4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通过签订租地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形式以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对该村村东土地合作招租。缐某、张某以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与承租人签订为期30年并可续租20年的承租合同,王某、姚某负责在该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仿古三合院等住宅以及划分地块并约定承租地块者可自行建设房屋。

  经查,4人违法建设占地面积及划分空白地块共计172.58亩,王某、姚某非法所得共4017万余元,该村经济合作社非法所得110万元。

  检方认为,王某、姚某、缐某、张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法院将择日开审此案。

  国土部挂牌督办杨宋镇集体土地案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杨宋镇“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草根香村”“梭草庄园”和“北京一彩虹生态种植园”4个项目先后开工建设。运作方式为:开发商先租赁村集体土地,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并圈建围墙,再将土地划分成若干块长期出租。2007年3月,怀柔开展“违法房地产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后,部分项目被强拆。因清理不彻底、监管不力,2009年,个别项目又开始建设、销售。这些项目借“新农村建设”之名,擅自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

  2009年10月,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该案。怀柔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4个项目停水、停电,责令开发商停建停售;对2007年“违法房地产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后“草根香村”和“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新(续)建的32套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北京一彩虹生态种植园”自行拆除了围墙和一处三合院;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待建的,责成有关村经济合作社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协议。至去年7月,退还土地129.36亩。开发商被移送警方追究刑责。

  怀柔区纪检监察机关已分别给予杨宋镇原副镇长王某行政告诫处分,给予杨宋镇梭草村原党支部书记缐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杨宋镇四季屯村原党支部书记付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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