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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整治立新标准 问题严重将被清出市场

来源:青岛晚报 2011-06-04 14:49:32

  晚报讯绿地损坏率应低于5%,楼道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损坏的应在3日内修复……昨天上午,市物业办发出了关于号召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完善绿化设施、使共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等。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咸宁表示,根据关于号召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在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通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

应维护完善绿化设施,物业管理项目绿地损坏率应低于5%,树木死亡率应低于10%,死亡树木应在植树季节及时补栽。花草树木定期修剪,外观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害。维护共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楼道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损坏的应在3日内修复;单元电子对讲门每季巡检不少于两次,闭门器正常维护调节,做到开关灵活;电梯、消防、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要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所和道路、绿化带内无散落垃圾;垃圾箱(筒)整洁,无较大异味,无垃圾外溢;随时清理房屋外墙及设备设施的乱贴乱画;共用部位和道路每天清洁1次,全天保洁。此外,还要求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办事制度应当及时进行公示,便于业主予以监督。

  市民如发现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可向市物业办反映,一经查实,问题严重的物业企业将直接清出物业管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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