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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人怀孕怕被解雇 自行堕胎丢入马桶冲走(图)

来源:中新网 2011-05-31 15:07:49

在肇辉台雇主家中早产后将婴尸弃入马桶冲走女菲佣。

  中新网5月31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菲籍女佣疑珠胎暗结恐遭解雇,竟擅自服药堕胎后再将胎儿弃入马桶冲走,由于下体流血不止,昨往湾仔律敦治医院求诊,终被医务人员揭发事件,警员联同消防员一度往湾仔肇辉台,其雇主寓所及沙井搜索婴尸,惜无发现,事后以涉嫌非法堕胎罪名将菲佣拘捕扣查。

  涉嫌非法堕胎被捕菲佣Ronna、32岁,

她在湾仔律敦治医院接受治疗后,再由2名女警陪同转送东区医院留医,目前情况稳定。

  据悉,Ronna是为湾仔肇辉台14至17号嘉苑某座一单位住户工作。早前她疑与异性发生性行为后,珠胎暗结,为免影响工作,有人遂决意堕胎,并疑购服堕胎成药。

  及至昨日上午,Ronna在家中突感肚痛,如厕时排出死胎,慌乱间将死胎弃入马桶冲走。由于身体严重不适,下体更流血不止,遂在上午11时许自行到湾仔律敦治医院急症室求诊。医生为其检查,发觉她有刚分娩迹象,查问下得知其早前在家早产并将胎儿弃入马桶冲走,于是报警。警方接报立即派员到医院调查,初步怀疑有人非法堕胎,遂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第46条,以涉嫌“非法堕胎”罪名将女佣拘捕,并由2名女警陪同转送东区医院留医。

  与此同时,多名探员在中午12时许,到达女事主居住的肇辉台嘉苑单位调查搜证,此时雇主始得悉外佣曾在家中非法堕胎,并将早产胎儿冲走。期间探员召来消防员及渠务署人员,打开大厦地下多个沙井盖搜索,望能捞获早前被冲走的胎儿,惜无发现,不排除早产胎儿已被冲走。

  根据现时香港劳工法,外佣一旦怀孕,雇主不可以此理由将她解雇,除非女佣不想继续工作,便可与雇主商讨提前解约。惟有不少外佣怀孕后却不懂求助,或不了解香港劳工法例而怕遭解雇,从而隐瞒怀孕并暗中堕胎。

  去年4月26日,在将军澳清水湾半岛5座一单位,户主因发现厕所渠管阻塞,遂召人通渠,未料竟取出一名未足月的女婴尸,报警终揭家中38岁菲籍女佣早前疑与男友发生关系后怀孕,遂在家中服药堕胎,排出女婴弃入马桶企图冲走了事,未料却导致厕渠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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