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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五方面整治交通秩序 改造道路信号灯要升级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5-30 09:25:41

    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市政府要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组织 “大干200天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将严格落实静态停车秩序、动态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维护和源头管理五项措施。

    交警部门将组织静态停车秩序整治攻坚战。严查已有停车场周边的违法停车,对影响道路通行的,坚决依法实施拖移,从严处罚社会车辆侵占公交专用道及停车站(场)的行为,在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商业圈、餐

饮圈、居住圈

    周边区域增加临时或限时停车泊位,设置停车诱导显示屏,实时显示停车场位置、停车泊位总数、空闲泊位数及行驶路线提示,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诱导,提高停车效率。

    发起动态行车秩序整治攻坚战。将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不依次等候、违法占用公交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陋习”作为整治重点,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各区市确定5条交通秩序示范路和1处示范区,确保示范街、区建设整体推进,发挥典型道路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优化道路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还将严把交通设施维护关口。配合市城乡建委,对整治改造的88条市政道路逐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比照香港路、东海路信号灯标准,对改造道路信号灯进行升级;全面排查市区490条道路停车泊位情况,确保标线清晰、完善。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合理施划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进一步做好路口渠化和信号灯配时调整工作,使路口渠化更加美观科学,信号配时更加合理高效。对于擅自挖路占路、野蛮施工、乱堆物料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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