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昨天,八大关有两处违法建筑正阳关路16号和湛山二路3号进行了自行拆除或主动要求执法部门协助自行拆除,总面积约163平方米。截至发稿时,八大关风貌保护区(含太平角)已拆除和正在拆除的违法建筑共计101处,总面积约2987.5平方米。
“正阳关16号院原来单位搭建的八间车库,一百多平方米,业主也比较配合我们的拆迁工作,但是因为前期有重要的工作实在腾不出人手,申请延缓 自拆,所以我们从人性化角度出发,特批缓拆,由此赢得了对方的尊重和支持。 ”八大关城管中队队长崔卫东告诉记者,车库的搭建方在城管执法人员的劝导和说服下,终于在昨天实施了自拆。“对于愿意拆除而没有人力、物力条件拆除的业户,我们也相应地改强行拆除为协助拆除,并出动执法人员配合工人拆除。“这处车库拆除起来我们感觉还是挺心疼的,以后车还真没地方停放了。 ”这家单位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研究电动收缩车棚来代替原先的车库,这样既不影响环境,又能保证车辆不受风吹雨淋。而湛山二路3号院内的治安亭,则早已被建设单位当天早晨就早早自拆了,记者赶到时,工人们正在收拾剩下的建筑垃圾,“这个治安亭拆起来挺费事的,还是城管部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这家单位才下决心自拆的。 ”
另外,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执法回查过程中,发现汇泉路18号和太平角一路27号两处院内有两处未经过审批的指示牌和标识牌,均为当地单位私自设立。昨天,这两家单位对其进行了自行拆除,执法部门给予了协助,面积共约34平方米。(记者 王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