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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建筑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方案出炉(图)

来源: 2011-05-27 23:08:22

 

    深化临时、调流道路管理

    调流、临时道路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调流标志,夜间应设置警示灯,人行道、排水设施、隔离墩等附属设施齐备,确保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调流、临时道路的卫生、扬尘情况要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清理打扫。

    深化掘路、养护工程管理

    重点做好施工围挡、警示标志和掘路公示牌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分级围挡管理制度,落实掘路工程施

工完毕在恢复路面前,应采取加重板等临时恢复措施,保证道路畅通。养护工程在修补坑洼、破皮时,应在24小时内将工作面修补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深化拆除施工扬尘管理

    拆除作业时应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洒水降尘等设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拆除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大风天气严禁拆除作业。

    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

    各级房屋建筑、市政、拆除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按照整改时限,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力促整治工作迅速、全面、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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