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警王其刚与“最牛”城管执法车。本报记者 王磊摄 拒示行驶证,突然启动欲脱离现场 “它又出现了!” 5月16日上午9时左右,安徽省蚌埠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王其刚同两名协警一道,开着警车在蚌埠市朝阳路上巡逻。一辆牌号为皖C23909标有“城管执法”字样的灰色雪佛莱轿车出现在从警20多年的王其刚视野里。 他对这辆车再熟悉不过了。 2010年11 “现在它的违章记录都处理了吗?”王其刚想问个究竟,于是一直紧随其后。不一会儿,“皖C23909”驶入了一处加油站,王其刚的车也并排停了下来。 王其刚走上前,敬礼。“同志,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据王其刚介绍,作为驾驶员,身穿制服的蚌山区行政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陈小兵只出示了驾驶证,随手将证件拿了回去。陈小兵说,行驶证在单位。王其刚随即表示,车辆要扣留,交出车钥匙,但对方不予配合,准备上车走人。 就在双方僵持之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据王其刚回忆,当时车辆突然启动往前开,想脱离现场。“车子把我一直带了10来米远,在我的大声喝令下,这才停下来。当时我正在拍视频,车子挂住了我的胳膊。”他拍摄的录像显示,该车在加速过程中连左车门都没来得及关上。 来了3辆城管执法车,下来不少身穿制服的队员 发生在交警与城管之间的这场冲突,自然而然地引来了市民的围观。 王其刚认为,作为执法人员,更应当配合检查,他们这样做,影响了城管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而对方居然指责说,王其刚的行为在损害政府的形象。 更让他愤懑的是,“当时车上另外一个人拨打了一个电话,要他的同事查我们的岗亭有没有占道证。随后,来了3辆城管执法车,下来不少身穿制服的队员。”王其刚表示当时自己并不畏惧,所以毫不退让。“他们也是执法人员,应当知道后果。” 录像显示,这些城管队员中有的人情绪相当激动。面对镜头,有一名队员说道:“你们有什么权利拍,你们可有意思,教你都教不会!”据了解,该视频经过网络传播之后,这句话迅速蹿红,并成为当地论坛的流行语。 王其刚死死地守住车子,他让一名同事拨打了110。几分钟后,朝阳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最终,双方前往朝阳路派出所,而车辆也开进了派出所的院子里。 据王其刚介绍,经过协调之后,司机只是简单地敷衍了事道了个歉,还是把那辆车开走了。 王其刚当晚将执法时拍摄的视频发到网上,再次对该车进行曝光。目前各大视频网站均有转载。天涯网友“山风1980”表示:“突然对交警肃然起敬。”天涯网友“一抹沧桑”说:“顶这个交警!谁对谁错,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 5月23日下午,蚌埠市蚌山区委宣传部的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5月21日,市委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了一个协调会。会上表示,对于这一事件要严肃处理,“要求谁的问题,谁领回去处理。”他告诉记者,目前事件正在处理之中,尚无结果。 他表示:“蚌山区二大队的行政执法队员,做得欠妥,不理智,不冷静,两名队员的话讲得不好听。”不过对于车辆突然启动,他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双方争执影响了加油站的正常营业,工作人员让他把车开到一边去,而且,王其刚是“扒着门,跟着后面在跑”。他强调:“当天会上就是这么定的。” 两个城管大队共同创造了129条违章记录 5月23日,记者在蚌埠市交警支队三大队的停车场里见到了这辆“最牛”城管执法车。据王其刚介绍,后来这辆车是从市交警支队开过来的,交警部门依法出具扣留凭证。当时,他记下了该车的行驶公里数。“大概有13万3千多公里。” 5月23日,记者调阅了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看到其中129条违章记录依然没有消除。 记录显示,从2006年12月28日至2011年5月11日,该车共有131条违章记录,其中2007年9月20日与2008年1月25日的两条记录已经处理。 对于这129条违章记录,到底谁该负责呢?记者了解到,这辆车并非蚌山区行政执法二大队一家单位使用过。 根据该局提供的情况说明,2008年12月,因工作需要,经市执法局协调,龙子湖区执法一大队用一辆皮卡车与该车进行交换使用,双方约定产权不变。2010年,龙子湖区执法一大队的工作人员在使用该车时,被交警查扣。“龙子湖区领导、市执法局领导均出面协调,希望交纳部分罚款,消除违章记录,但一直没有协调成功。”2010年12月,市执法局统一全市执法车辆标识,龙子湖区执法一大队将该车重新喷漆后封存。2011年2月,该单位将车辆归还蚌山区执法二大队。“由于该车车况不好,所以只是在急需时才偶尔使用,平时在车库封存。” 据记者估算,按照蚌山区行政执法二大队所说的时间点,2008年12月至2011年2月,龙子湖区执法一大队使用期间,该车有近90多条违章记录,而蚌山区执法二大队使用期间,有30多条违章记录。 对此,蚌山区行政执法局局长徐文伯表示:“不愿多说,因为这里面牵涉到其他单位。”他在“城管二大队向广大市民朋友致歉书”中表示,已经要求该局所有车辆停车运行,进行彻底清查,凡不合格的车辆一律报废,即使徒步上街执勤,也不能让不合格的车辆再上路行驶。 “去年媒体曝光之后,区里已经做了处理决定,要求他们处理违章,缴纳罚款。”5月24日,中共龙子湖区委宣传部的一名负责人表示,没想到违章记录现在还没有销。 当天,记者采访了龙子湖区行政执法局局长李青。他表示:“去年3月才调过来,以前的具体情况不知道,现在主管部门已经开了会议,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就落实交警的处理决定,接受罚款,同时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但是记者问道,为什么当初不缴纳罚款,他没有正面回答。他同时表示,自己不知道车辆没有年审,可能是疏于管理。 城管执法队的“牛车”不止一辆 据王其刚反映,在蚌埠市,违章后一直未作处理的城管执法车不止一辆。他告诉记者,蚌山区行政执法二大队的另外一辆牌号为皖C20650的面包车同样有132次违章记录没有处理,并且同样没有年审。 对此,徐文伯表示,该车已经报废了,便不再作答。 但是,违章记录显示,该车最近一次违章时间是2011年5月18日。王其刚还向记者出示了该车当天违章时被拍下的照片。 “其他大队也都一样,为什么只盯着我们。”蚌山区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类似的情况,“也许别的大队比我们还要多。” 记者查阅“皖C23909”的违章记录发现,该车绝大部分违章行为均发生在市区内主要路段,违章行为绝大部分为违法停车。 据龙子湖区委宣传部的一名负责人介绍,以前也有车辆出现违章的情况,年终时可以与交警部门进行协调,把记录销掉。 “违章行为大多发生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几乎都是违章停车。”在徐文伯看来,有时执法车辆违章的确是出于工作需要。“他们很有责任心,如果不是为了清除摊位,他们很有可能就走了,那就不会违章。” “现在新增了不少监控设备,哪有拍照的,我们根本不知道,只能拿着本子一个个地记下来。”徐文伯无奈地说。 “城管执法的区域,大多监控密集,摊点密集。”据蚌山区委宣传部的一名负责人分析,这是城管执法的特殊性造成的。“如果不停车,就不能执法,而停车了,就可能被拍到。” 不过,记者发现,“皖C23909”的违章行为并非都是发生在执法检查期间。该车2010年4月5日的违章记录显示,地点在淮南市宫集卡口,违章原因是超速20%~50%。而此时,该车为龙子湖区行政执法局所使用。李青承认:“也有次把是个人行为。” “任何执法者都不能凌驾法律之上” 安徽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家陈宏光教授认为,任何车辆都应遵守交通规则,这是一个法律常识。尽管城管执法车在执法过程中具有公务性质,但也要去遵守。“这是一般规则优于特殊规则。” “从法律关系看,交警执法不是针对城管执法车,而是针对所有车辆。”他表示,任何执法者都不能凌驾法律之上,包括交警本身。“执法车辆恶意、故意的违法行为,必须杜绝。” “用合法的手段来制裁违法的行为。”陈宏光认为,城管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但不能因此忽视了自己的权限,权限必须在一定的规则内行使,否则达不到应有的执法效果,产生的负面效应要远远大于执法本身的作用。 “如果城管的确是出于执法的需要,产生了违章行为,应当拿出证据,向交警说明理由,交警可以根据自由裁量权,作出减轻处罚、或者免责的处理。”陈宏光指出,如果交警生硬地照搬规章,这样的执法也是不合适的。“缺少人性化,同时也偏离了法律的轨道。” “执法人员究竟在什么样的特定场合、特定条件下可以享有特权,必须有规章层面的授权。”在他看来,只有建立完善的行政协调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 “当然,发生违法行为,必须接受处理,如果不去处理,还应当加重处罚。”他强调。 (本报记者 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