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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斌之死,烟消云未散 包头警方公布金利斌畏罪自焚细节 司机称其死前曾在自焚地点流泪称“这里不错” 据新华社电26日,包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包头亿万富翁金利斌畏罪自焚的一些细节。警方称将依法对“金利斌诈死”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追究法律责任。 据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满都拉介绍,金利斌自杀案自案发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经侦查检验,该案 4月13日,在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惠龙公司下属的福禾豆业厂区内发现一辆被烧毁的汽车,车内有一具被烧成骨灰状的遗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即按法定程序开展了调查工作。 发布会现场公布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能证明死者为金利斌的检验报告。经文检鉴定,焚烧现场所留遗书确系金利斌所写。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访问,金利斌生前的种种活动迹象表明其在为自焚做准备。今年4月11日,金利斌在司机的陪同下,购买两个塑料桶,4月12日晚9时许,在土默特右旗沙兵崖村西加油站,金本人购买了970元汽油,加满了两个塑料桶和油箱,在现场勘查中亦发现未燃尽的塑料桶残留物;据金利斌司机证实,4月11日,金利斌在司机的陪同下,开车到过自焚地点,并曾在流水小桥上流着眼泪感慨地说“这里不错”;金利斌生前还提到如果进监狱,希望他的司机去看他;4月12日晚喝酒时,金利斌交给薛某(金的亲戚)8000元钱,让近期去看自己在厦门读书的儿子;从现场提取的金利斌遗书内容中提到:“福禾豆业是悲哀,我要将自己活活烧死”。这些迹象表明,金利斌想通过自焚来畏罪解脱。 警方认为,公安机关的侦查调查活动程序合法,形成的证据链完整,结论准确。 金利斌自焚案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调查发现,惠龙集团账面资产5.8亿元,且已基本抵押给了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经审计,仅2010年惠龙集团运营亏损1700余万元,该集团从民间高贷融资十多亿元,现已接受1500多名群众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