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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享补贴

来源:胶南宣传部 2011-05-26 10:16:30

    根据《胶南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经市残联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鉴定为1—2级的重度残疾人,其缴费享受政府代缴保费补贴。在2011年1月1日基准日前已满60周岁达到重度残疾等级但未办理《残疾人证》(二代证)的残疾人,在2011年12月31前补办《残疾人证》(二代证)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可以按规定享受政府代缴保费政策,过期办理将不享受政府代缴保费补贴。办证及政策咨询电话:0532—86615237(866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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