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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 一线工人工资将提高

来源:青岛日报 2011-05-26 07:32:28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青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将用3年时间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争到2013年底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据悉,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发布的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该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凡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者,企业应与职工就提高工资收入进行集体协商:一是用人单位当年利润增长;二是劳动生产率提高;三是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首先从提高产业工人工资入手,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将把解决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工资涨幅跟不上物价涨幅、普通职工与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差距过大等作为协商解决的重点,把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因地因企制宜。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我市的工资协商将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共决机制。企业职代会每年要充分讨论审议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分配方案要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予以公布,让企业与职工科学合理的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并形成制度。此外,要通过协商推动企业形成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政府年度工资指导线颁布后,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还要推动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工资增长比例与劳动生产率及经济效益挂钩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确保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相应提高。(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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