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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审计局重视审计质量取得较好成效

来源:李沧在线 2011-05-25 16:15:14

    区审计局始终高度重视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的提高,增强精品意识,采取四项举措,不断强化审计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审计项目实现了100%精细化管理,审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区审计局报送的审计项目、绩效审计案例分别获得 “青岛市优秀审计项目”、“青岛市绩效审计案例三等奖”,撰写的计算机AO实例获得省厅和市局应用奖,并被审计署表彰。

    一、做“严”审计程序。要求严格

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对没有进行审前调查和认真编制审计方案的项目,不予签发审计通知书;对未经审计组讨论和未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项目,审计业务会议不予审定;对认为审计报告不深不透、事实不清、法规依据不充分和处理意见不正确的项目,审计业务会议不予通过。采取《审计项目全程纪实表》的方式,对审计项目实施全程式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审计项目进度情况,便于指导和监督,确保质量控制到位。

    二、做“细”审计复核。一是坚持“分级复核”,各级复核人员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有侧重,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业务文书材料等进行认真把关,提高整体复核质量;二是坚持“分层次复核”,实行审计组长、业务科长和法制科三级复核,明确责任和复核重点,调动各级复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坚持“全过程复核”,审前、审中、审后复核相结合,切实发挥审计复核的防范、纠错和规范功能。

    三、做“好”审计建议。要求审计人员提出审计建议时,一要突出针对性,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一针见血”地提出建议;二要突出可行性,密切结合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规范行为和强化管理的建议;三要突出时效性,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引起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注意并进行改进;四要突出建设性,通过审计促成政府或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促进整个系统规范管理,努力扩大审计成果作用的涵盖面。

    四、做“实”审计整改。要求审计人员把督促整改作为审计监督的延伸和深化,规定审计组负责审计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分管业务领导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对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审计回访作用,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并写出审计整改报告,落实审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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