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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索赔一案,一开始是起诉了8名被告,索赔18亿美金。但是,在此后桑兰曝出曾被美国监护人的儿子骚扰等问题后,海明律师代表桑兰追诉了17名被告,其中包括美国监护人谢某的儿子以及美国监护人的律师莫虎,还有15名在网上对桑兰作负面评价的人。而随着对特纳的撤诉,此案的被告方减至24人。 海明表示,15名在网上对桑兰进行言语攻击的网友全部是美国网友,目前已经找到两个。 另讯(记者 莫虎是桑兰当年在美国的监护人、被告方谢某的律师,对桑兰起诉谢某一案,莫虎在网上发表评论,这被海明认为对桑兰造成恶性精神伤害(他说桑兰13年前摔了,今天又摔了,摔在法律上了)。于是,海明代表桑兰,把莫虎告到了法院。5月21日,海明律师派人把传票送到莫虎律师处。 据海明律师介绍,在正式送达传票之前,他和莫虎律师通了一个电话,想沟通一下。但是,莫虎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已经写好了Rule 11动议(Rule 11动议就是以恶意起诉为由,专门要求联邦法院惩罚律师罚款律师的动议)。 对此,海明律师声称, 双方是平等级别的律师。莫虎可以做Rule 11的申请,他也同样可以做,来要求法庭惩戒莫虎恶意动议申请。此外,海明律师表示,美国纽约的律师执照是纽约州上诉法庭所发,也只有纽约州上诉法庭合议庭经过开庭审判,发现有足够理由后,才有权力对律师作出吊销执照的处分。而审理桑兰案的联邦法院作为联邦机构,没有权力介入纽约州的内部事务,这是美国宪法第10修正案留下来给各个州的独立的州权。 在和记者的交流中,海明表示“洋人没把我怎么样,莫虎等华人却要下重手,下毒手了”。不过,莫虎因为发表言论而由代理律师成为被告,在他看来,何尝不是被下“重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