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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王台镇铲尖村一位村民反映,1993年他因工作把户口迁出了铲尖村。2009年10月,他将户口迁回本村,目前在村里有房有地。2010年,他按国家政策审批了二胎,2010年11月孩子在本村出生。今年3月份,他到村委为孩子的落户开具证明,可是村书记却说他必须将落户的钱补交才能给其开证明。每人交纳2000元,他家共3人,需要6000元才让孩子落户。他是一介草民,6000元是全家一年的口粮钱,如果是 就此反映,本报记者日前联系了胶南市王台镇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记者说,村民回迁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但他表示,这可能是村里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土政策”,但是当记者询问土政策的法律依据时,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好说。”。 新房“押金”变“配套费”? 莱西市开发区房家疃村一位村民反映,为了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2007年,开发区房家疃村给村民建设了一批3层别墅楼,房型分别为3间和2间两种。3间房型的别墅需交纳3万到3.2万元,2间房型的需交纳2.6万元。可是,开始建房时,村里不但向每户村民多收了2000元,还要求他们必须交纳1万元的押金,说是等楼盖起来后就退还。但是等楼盖起来了,村里又改口说,这1万元是配套费,要用于村里整修大街、配套水电和亮化美化工程。可是,让人不解的是,村里在楼盖起来时将这1万元钱还给了购买3间房型的村民,他们这些购买2间楼房的村民到现在还没收到退款。他们多次要求村里退还押金,但都遭到了拒绝。更气人的是,今年有人赞助村里修街道,3间楼房所在的那段路都修好了,可是2间楼房处却不知为何一直没修。希望上级部门能调查处理此事,给他们主持公道。 本报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到了莱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该村现场调查,发现村民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是村里表示,3间3层别墅楼退还押金是因为工程已经结束;2间2层别墅楼因至今工程未结束,所以未退还。但村委表示待工程结束后再行退还。 编者按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其中农民权益又是农民问题的核心。多年来,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并出台禁止乱收费的一系列政策,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明收费已经悄然转化为隐性收费,名目繁多的隐性收费依然还是侵蚀农民权益的一大 “毒瘤”。近日,多位村民到本报党报热线反映村里的乱收费现象,让我们洞见到目前存在于农村中的乱收费变种。 村官权力监管不能缺位 村民回迁要交“回迁费”,新房押金差点变成“配套费”——这两个投诉只是近半年来党报热线收到的许多农村乱收费中的两件。记者发现,乱收费已经成了农民的“主流投诉源”:建房、农机服务、检验检疫和殡葬服务乱收费现象近年来时有发生,而乱收费引发的村民对村官们的不满也在与日俱增。这两个案例,在党报热线的协调下,“押金”问题得到了圆满答复。但是一些其它的乱收费问题的解决却依然 “在路上”,尤其是一些镇级政府对农村的“土政策”表现出的语焉不详和模棱两可,让我们看到了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现实”生态,而这,不仅反映了目前一些基层农村干部无视法律的张狂,更显示出基层权力监管缺位的尴尬。 小权力无监管,自然就会像“胖大海”一样膨胀,这是村官敢于无视国家法律乱收费的根源。权力的特性犹如人性,一定要有限制,才可发展为创造美好生活的手段。孟德斯鸠曾有一个经典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目下,一些村官无视法律的自行其是正是这个铁律的有力佐证。应该看到,乱收费仅仅是村官滥权的一个开始,权力的膨胀如果遇不到障碍物,便会继续下去,从而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的村官滥权的腐败案频发,胆量之大、数目之大让人惊讶。因此,简单地把造成目前农村乱收费生态现状归咎予少数基层干部自身素质问题,纵然不是舍本求末,也有隔靴搔痒之嫌。说到底,人为因素还是体制、制度不到位造成的。因此,正是由于农村收费从项目立项到收入使用都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才使得我国农村深处“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恶性循环而无法“自拔”。为了防止更大腐败滋生,在基层农村建立更为有效的监管是遏制乱收费现象的题中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