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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站6月1日起动车实名售票 青岛新闻网5月18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青岛火车站获悉,为确保动车组列车运输安全有序,自2011年6月1日起,济南铁路局在动车组列车实行实名制(以下简称动车实名制),范围包括“C”、“D”、“G”字头车次的列车及其营业办理站。 24种有效身份证可购票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 购票人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购买车票,也可以持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替其代购车票。为他人代购车票且不能出示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时,应当凭购票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乘车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办理乘车人的临时身份证明。铁路公安制证口应当留存购票人的居民身份证信息。 另外,电话订票仅受理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自助售票机仅受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购票和取票。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同一乘车站(含同城车站)只能购买一张动车实名制车票。 未携带有效证件需办临时身份证明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旅客,需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开具临时身份证明,青岛站铁路公安制证口设置在东售票厅12号窗口和西售票厅24号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 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用。 购买、使用学生票、残疾军人(警察)等减价优惠(待)票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待)凭证。 二代身份证自动读取身份信息 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购票时,系统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识读仪自动读取身份信息;使用其他有效证件购票时,由售票员录入旅客身份信息。制票交付时,旅客当场发现票面身份信息有误时,售票员收回作废另发新票。旅客未当场核对票面信息,过后提出票面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不符的,由铁路公安制证口处理。 实名制车票票面信息标明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购车票票面还标明旅客姓名。旅客购票后应当妥善保管车票,保持票面信息清晰、可识读,并注意保护票面身份信息。 旅客须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站乘车。进站乘车时,铁路客运和公安人员对旅客所持车票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票证人不一致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不允许进站乘车,须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或者经铁路公安部门核实身份后,方可进站乘车。 对实名制车票办理退票时,需核实票、证(原件)一致性;票证一致的方可办理。通票中转换乘动车组列车时按实名制售票办理中转签证手续。车站对实行实名制的列车不发售站台票。(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