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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部分侵权事实已认定:最高行政处罚10万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05-16 09:25:39

    针对此前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一审百度败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前日向媒体表示,目前百度部分侵权事实已经认定,行政处罚方式正在斟酌。不过,他说,行政处罚的手段有限,“处罚额度上限最高是10万元”。

    5月10日,历时一年多的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在上海宣判。上海市卢湾区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公司存在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行为,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及合理费用人民币44500元。专家表示,尽管盛大文学起诉百度取得了司法上的阶段性胜利,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不过,百度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度公司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将提出上诉。

    昨日,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报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一直负责牵头,针对作家群体投诉百度文库的相关证据,草拟处理意见。前日在接受采访时,他认为,目前甄别处理相关证据是头等大事,“有的人说得准确,有的人说得不准确,我要把大家说的核实了才能处理。我也可以拿一本书做处罚,也可以拿十本书做处罚,效果不一样的。假如拿一本书处罚,权利人总觉得我投诉了半天,你也没有一个结果,他们也不干啊。”

    在接受经济之声采访时,王志成对行政处罚百度公司表态说,“行政处罚手段有限。行政处罚就那么几条,警告、罚款等”。但他也指出,如果行政处罚,按照规定,处罚额度上限最高是10万元,显然不能与上海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50万元相比。不过,处罚的意义不一样。王志成还表示,“我们也呼吁权利人投诉,尽可能提供证据确凿的东西,这样便于我们尽快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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