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山东 > 正文

聊城一女生在校被扇16耳光 半年后仍不敢上学

来源:山东新闻网 2011-05-15 16:10:27

    山东新闻网聊城讯 2010年11月份,聊城市高唐县尹集中学初一年级的一名女生被同班一名女同学在三天内扇了16个耳光。事后,被打的女生离开学校。如今已时隔半年,她仍然因惧怕报复不敢返校,也不愿去其他学校就读。

    学生:初一女生被扇16耳光

    高唐县尹集中学一名学生告诉记者,被扇耳光的女生叫小月(化名),打人的女生是其同班同学李某。去年11月份,李某要小月去拆散学校里的一对小“

情侣”,小月不肯,李某就口头威胁她,后来就纠集同学殴打小月。三天内,小月被李某扇了16个耳光。其后,小月离开学校。

    据了解,事发后,李某的家人向小月赔偿了1500元钱。尹集中学对打人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令其停课反省一周。之后,高唐县教育局派出调查组,对事件的经过和善后进行了调查处理,该校原校长刘修云被停职。

    由于惧怕校园暴力,小月不敢返校,也不愿去其他学校上学,时至今日仍辍学在家。

    学校:多次动员返校未果

    尹集中学校长刘爱申表示,事情发生后,学校多次找到小月,让她继续上学,并承诺如果不喜欢原来的班级,可以帮她换个环境,甚至可以帮他联系转校。

    此时,小月的家人要求学校开除打人的学生,校方则认为这一要求不符合规定。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事便僵持到现在。

    教育局: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近日,记者拨打高唐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就此事进行采访,一工作人员称,此事已经过去很长时间,详细情况不了解,随即挂断电话。随后,记者数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一个小时后,电话终于接通,但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未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

    后来,高唐县教育局作出回复,称: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分,但是不得开除学生或者责令其转学、退学。针对该校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该局已经进行了督促整改,并对原校长做出严肃处理,在高唐县进行了通报,以引起各学校的高度重视。今后将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良好的教育环境。

    网友:学校管理存在漏洞

    在一家网站的论坛中,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

    一名网友指出,“学校的管理存在漏洞”;也有网友质问:老师们每天都在干嘛?学校是干什么用的?还有网友严厉地指出:“学校的老师、校长应该为此事免职!不作为,连学生的人身安全都保护不了,还是合格的老师、校长吗?”此外,还有网友认为,高唐县教育局也难辞其咎。

    该校一名学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认为学校应该更多地去关注学生的道德培养及心理健康。”

-

相关阅读

上一篇:九月大女婴被开水烫伤 医生称烫伤面积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