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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记者从省编办获悉,为加强生猪质量安全监管,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监管的全过程覆盖。六部门将合力严打“瘦肉精”。 我省明确,省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省 通知强调,省畜牧兽医局牵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对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屠宰、集贸市场销售及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部门职责,切实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