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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申请保障房 政府审核门槛力度加强(图)

来源: 2011-05-11 22:05:20

青岛新闻网5月12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获悉,为提高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准入资格的准确性,目前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正在进行与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公积金等部门的联网工作,审核力度将进一步加强。按照规定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相关审核工作需要75个工作日,有意申请保障房的市民需早做打算,以免错过买房机会。

去年2月份,我市出台了《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

格审核实施细则》,由国土房管、民政、公安、劳动保障、公积金、税务等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为进一步提高核查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目前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正在实现与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公积金等部门信息系统的整合对接,通过政府“金宏”系统完全实现信息共享,使住房保障涉及各类信息的比对和审核更加快捷和准确。

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采用的是日常受理的工作模式,市民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我市规定,申请人在75个工作日后才能领到准购通知书。有些市民在看到销售公告后才开始着手办理审核手续,结果错过了购房时间。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只有持我市发放的《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才能进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有购房意向的市民请提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以免贻误购房良机。同时请市民在申请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和《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没有摇上号的市民仍可向在售的其他项目进行登记。目前,我市尚有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正在销售,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家庭,可以直接到项目现场进行登记并选房。(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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