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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在青岛胶州某取款机内实施撬机盗窃时被捉 早报讯 因无钱回家便起歹心,半夜竟拿着螺丝刀和铁棍撬取自动取款机谋取横财。去年11月26日凌晨,当21岁四川男子向某正在青岛胶州某取款机内实施撬机盗窃时,被一过路市民发现。随后民警赶到,当场将他抓获。昨天,胶州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嫌疑人向某当庭认罪。 案情回放 撬取款机盗窃被抓 去年11月26日凌晨1时许,21岁的四川人向某来到胶州市郑州东路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外,在查看四周无人后,向某带着两把螺丝刀和一根铁棍迅速进入自动取款机内。尽管看到了取款机上方安放的监控器,但此时向某已经无所顾忌。他拿着铁棍首先对准取款机外壳缝隙开始撬机,不一会工夫取款机外壳便被打开,紧接着他又拿起两把螺丝刀开始对出币口进行猛烈捶打。 就在向某疯狂撬机盗窃过程中,胶州市民张先生下了夜班正好路过此地,听到取款机内传出来的猛烈敲打声,张先生意识到有人正在盗窃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当场将向某抓获,向某也承认了撬机盗窃的犯罪事实。民警现场勘察发现,虽然向某没有将自动取款机内存放的近18万现金盗走,但他已将自动取款机的系统全部破坏。今年3月23日,胶州市检察院将此案以盗窃罪向胶州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向某的刑事责任。 公开审理 审判庭上自愿认罪 昨天,在胶州法院公审现场,嫌疑人向某始终低着头不说话。庭审开始后,为证实指控,法官在让公诉机关进行举证中,工作人员详细提供了破案经过、被告人供述、清点说明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国家刑法相关法规规定,向某尽管盗窃未遂但仍构成了盗窃罪,他们向法院提出给予向某6年以上的量刑建议。“嫌疑人向某,你对公诉机关提供证据有没有异议!”面对庭审法官的询问,向某沉默了一会,“没有异议,我认罪。”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嫌疑人向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法官将在合议后,择日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 幕后调查 无钱回家实施盗窃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向某走上犯罪道路?今年22岁的向某是四川人,两年前高中毕业后,来到青岛找到了一份从事电梯维修工作。刚走出山村的他,对于青岛这所沿海都市充满了好奇,每月1000多元的收入让他全部花费在了吃喝玩乐上。去年9月份,向某辞职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日渐拮据的生活让他萌生了一夜暴富的想法。 “当时也想放弃回家,但没有路费,我又不好意思向家里伸手要钱,便想到了这个法子。”向某说,去年眼看着到了年底无钱回家,他竟想到了撬开自动取款机盗窃现金的想法。因他从事电梯维修工作时曾经来过胶州干活,看到这里深夜经常路上人少容易下手。去年11月26日凌晨,他带着螺丝刀和铁棍,来到胶州市郑州东路某银行这台自动取款机内开始撬机盗窃。(记者 牟成梓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