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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出台设立使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周转金实施办法 早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青岛城阳区出台设立使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周转金实施办法,患有7大类12种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可预先向街道申请周转金用于看病,待获得救助金后,再优先偿还周转金,这是对前期出台的大病救助政策的补充,政策的出台将使患大病居民得到更及时治疗。 看病后报销变政府垫付 据了解,不久前,城阳区出台大病救助政策, 三类大病人群享受新政 新办法主要针对三类人群:第一类为因病住院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第二类为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开支大,导致其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之内的家庭);第三类为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开支巨大,情况特殊的中等收入城乡居民。根据规定,参加青岛市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阳区新农合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患病、住院期间无钱交付住院治疗费用的,视情况可申请1000-15000元的医疗周转金,对于情况特殊的中等收入城乡居民,由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申请医疗救助周转金的金额。 新办法今后在全区推广 昨天,夏庄街道首个推出了该办法,并启动了100万医疗救助周转基金,作为首批受益者,夏庄街道的6名困难群众收到周转金共计9万元。夏庄街道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今后,周转基金将逐年增长。据悉,今后,这一举措将在城阳区全区8个街道全面推广,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先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居委会报街道救助小组审批。(记者 王涛 通讯员 郝杰 王晓顺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