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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杨先生购买的黑龙江五常香米 发票上标明售价——62.5元 价签上写的却是59元 青岛新闻网5月5日讯 自家乐福频频曝出价格欺诈丑闻后,“低价标签、高价销售”的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然而仍有企业“顶风作案”。4月26日,市民杨先生在南京路美特好超市购买了一袋“五常香米”,价签上明明写的是59元,交款后才发现,发票上“五常香米”的价格为62.5元。 据杨先生介绍,4月26日,他去南京路美特好超市购买大米。在销售专区,一位导购员向他推荐说,这种“五常大米”正在搞活动,每袋59元。杨先生觉得不错,就买了一袋。 等交完款后,杨先生才发现,59元的大米收了他62.5元。于是,杨先生找到超市服务中心,要求对方解释。据他讲,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并若无其事地说道:“把差额退给你们就行了。” 杨先生不满,找到柜台负责人理论,对方解释说“标签放错了”,并拿出两瓶二、三十毫升的花生油和三块钱,想息事宁人。杨先生觉得,价格偏差不算很多,尽管心里很“憋屈”,最终还是“小事化了”。 随后,记者咨询了物价部门,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国《价格法》,消费欺诈最高可罚款50万元。此前家乐福的价格丑闻,就被各地主管部门累计罚款约950万元。南京路美特好“低标高卖”,就是典型的“消费欺诈”。 那么,超市“低标高卖”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呢?以家乐福为例,根据统计,2010年家乐福在华182家门店,销售额为420亿元,单店年销售额2.3亿元,50万元的罚单只是九牛一毛。处罚太轻,超市才敢铤而走险。 另外,消费者“息事宁人”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行为。很多消费者发现超市“低标高卖”,但差额不大,也会勉强接受。就算找商家理论,超市一般会“退差额”,或者赠送礼物将其“摆平”,很少有人向主管部门投诉。 在这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在超市买东西,一定要仔细对比价签、发票,一旦发现“低标高卖”,应向价格部门投诉,投诉热线为:12358。(青岛新闻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