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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民政局局长王凯做客民生在线,就网友关注的养老、助残等热点问题和网友在线交流。她介绍,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6000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涨至6000元 有网友问:&ldqu 王凯表示,自2010年冬季入伍的义务兵开始,我市非农业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6000元;农业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对获得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优待金由原来的增发20%提高到增发30%。关于安置政策,在国家政策没有做出调整之前,我市仍然实行双考安置。如果能在双考理论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就会取得好的名次。 60岁以上低保家庭老人可申请“贴身”服务 在谈到低保家庭老人可享哪些优惠政策时,王凯局长答复网友,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的60岁及以上的城镇“三无”老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及“三老”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符合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条件的,均可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半自理的困难老年人每月享受不少于45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不能自理的困难老年人每月享受不少于6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半自理的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不能自理的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每月补贴不少于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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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可单独办理低保 关于残疾人办低保的问题,王凯局长说,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重度残疾人办理低保我市有特殊规定:一是对年满30周岁,未婚,重残一、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为准)的人员,可以单独办理低保。此外,对18-29周岁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单独立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可以单独办理低保。 婚礼式颁证:颁证"捎着"婚礼 有网友咨询婚礼式颁证这一特殊的颁证仪式,王凯局长表示, “婚礼式颁证”是我市民政部门拓展婚姻登记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婚俗改革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所谓“婚礼式颁证”,就是婚姻登记机关应新婚当事人的需求,在为当事人颁发结婚证的同时,为当事人举办一场简短的婚礼仪式,新郎新娘的亲朋好友可现场共同见证。这对新人就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享受到办理结婚登记与举行婚礼仪式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婚礼式颁证”神圣庄重、简约文明,既节约了时间又减轻了经济负担。举办“婚礼式颁证”需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预约。“婚礼式颁证”是自愿选择的一种方式。(青岛新闻网记者 周琦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