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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挂假车牌青岛被刑拘 小伙挂假车牌青岛被刑拘 晚报讯 随着5月1日修改后的“道交法”正式实施,交警加大了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使用假牌的,处罚由原来单纯的罚款200-2000元提高至罚款2000-5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昨日,记者从济青高速青岛交警大队了解到,近几天里,该大队共查获了涉牌车辆31起。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济青高速,随济青高速交警青岛大队的执勤民警在高速青岛出口查处违法车辆。上午11时许,一辆崭新的黑色天籁轿车驶出收费口,该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遂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驾驶员是一名青年男子,车内还坐着两名小孩及一名女士。驾驶员拿出一张临时号牌,不好意思地说他们来自潍坊,准备到青岛玩两天,车是新买的,还没挂正式牌照。但执勤民警通过网上查证后,发现该临时号牌是伪造的。这时,该男子又慌忙解释,由于买车时赶上了“五一”,当地车管所都不上班,他来不及挂牌,但又想开着新车出游,于是就委托朋友办了假号牌。当执勤民警问他是否知道后果时,他竟自信地说:“知道,得罚200多块钱呢。 ”执勤民警告诉他,自“五一”开始,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由原来的2000元罚款上限提高至5000元,同时还要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一听罚款这么多还要拘留,该驾驶员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了。 记者了解到,该驾驶员是新法规后,高速交警在我市辖区内所查获的第一个因使用伪造号牌而被行政拘留的人。 “五一”期间,济青高速交警青岛大队共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1起。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邹海滨) 新闻链接 涉牌涉证车处罚加重 5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加大了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及使用假牌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鉴于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及使用假牌证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日益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存在明显的罚与过不相适应,为了有效惩治这一违法行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了以下修改: 一是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并将罚款从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 二是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增加了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并将罚款从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3000元。 三是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罚款从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