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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今起将入刑定罪 青岛最长一周出判决结果

来源:青岛晚报 2011-05-01 15:56:00

  晚报讯 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醉驾与飙车将入刑定罪。新规实施后,交警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时,与原来有何不同呢?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天起,夜查酒驾,一旦当事司机被测数值超过80mg/100ml,司机将接受抽血检测。

  新规实施后,针对醉酒驾驶的查处步骤有所变化。以前的做法是呼吸酒精测试,达到80

mg/100ml以上的,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新规实施后,对醉酒驾驶的处理一般分为四个步骤:首先是立案。涉嫌醉驾司机被交警查处后,首先进行呼吸仪器酒精检测,达到醉酒标准,交警可立案侦查;第二步是取证,即进一步抽血进行酒精检测,形成证据;第三步,取证结束之后,醉驾犯罪嫌疑人将会被移交至辖区公安局;第四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判决。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查处酒驾的执法过程中,对于遇到夜查交警弃车逃跑的,执勤交警可以以“涉嫌醉酒驾驶犯罪行为”予以追查抓捕。为了完好取证,交警在执勤过程中,还将全程录像。

  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血液检测的送检和检测时间一般可在一天内完成,起诉和审理阶段不会超过六天,所以从醉驾被查到法院作出判决,最长也就一周的时间。 (记者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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