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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9日通报说,3月16日至4月28日17时,质检总局所属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口岸监测工作中,累计发现入境人员、货物和运输工具等核辐射放射性超标情况30起。 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介绍说,自3月16日起,质检总局所属北京、辽宁、江苏、浙江、宁波、广东、深圳、珠海、海南等9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口岸监测中检出放射性超标情况。 在这些放射性超标情况中,入境人员1起(2人次 李元平表示,自4月8日起,质检总局已发布公告禁止进口来自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的食品、农产品。 他说,目前输华食品、农产品还没有发现放射性检测异常的情况。质检总局所属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继续做好口岸核与辐射物质监测工作,切实维护安全。(记者 朱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