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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盗墓大案揭秘 盗墓者坟地公然下铲(组图)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04-22 14:44:43

  记者在邙山陵墓群的一座巨冢上的盗洞旁,用在附近盗洞周围收集到的古人遗骸与瓦罐碎片拼出的“盗”字。本报记者 王 帝摄

  查到保护伞后,专案组民警被“双规”了

  在这位民警口中,“能把警察怎么样”的事情指的是在洛阳乃至河南公安系统与文物界都赫赫有名的“12·10”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曾参与此案件侦办工作的现洛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张建岳告诉记者,“如果非要把这个案子简短些来

说,那就是个‘警察斗不过盗墓贼’的事情。”

  在原“12·10”案件专案组成员提供的资料下,记者还原了当年这一离奇的案件。

  2002年11月底,公安部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一位自称文物爱好者的人士称,他发现洛阳市倒卖文物现象猖獗,“我收藏了一辈子文物也没亲眼见过如此的精品”。这些文物经广州过香港而流失海外。这位爱好者称其所见之文物,无论数量和价值,“就连洛阳市博物馆展示馆藏,也难以匹敌”。他在信中还提到,洛阳市的文物走私一条龙基本都由洛阳市的宋家兄弟控制,而他所见的文物,都是宋家兄弟存放的。

  2002年12月4日,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作出批示:“组织专门力量,精心设计指挥,尽快一网打尽。”

  2002年12月10日,公安部责令刑侦局召集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要求以河南警方为主,两地侦查部门组织侦破、查清涉案犯罪事实,彻底斩断河南的文物走私通道。这就是“12·10”专案。

  2002年12月13日,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张程锋也作出批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一网打尽。

  在盗墓行业有名的宋家兄弟指的是宋彦彬(宋家长子)、宋彦庆(排行第三)。宋家其他两位兄弟,老二和老四均供职于洛阳市公安系统。经“12·10”专案组查证,宋彦彬、宋彦庆兄弟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涉足倒卖文物活动,并形成了盗掘古墓、倒卖、走私文物“一条龙”犯罪网络,逐步控制洛阳地下文物流通渠道,垄断了洛阳倒卖文物黑市。

  专案组相关材料显示,经过前期侦查,该案涉案人员达200余人,案件涉及陕西、山西、河南、广东及港澳等地,大批国家珍贵文物流失海外,给国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此外,专案组亦掌握了该团伙涉及刑事犯罪案件164起,已达到起诉条件的43起;起获各类文物565件,其中国家三级以上文物144件。

  “12·10”专案组由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德胜为组长,省公安厅刑侦、技侦和洛阳市公安局刑警为主要力量组成。

  2003年1月13日晚,专案组采取首次抓捕行动。1月28日,老三宋彦庆被抓捕归案,老大宋彦彬潜逃至今。截至目前,专案组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91名。

  2003年8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大案。

  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专案组发现了宋氏兄弟背后“保护伞”的线索。专案组在侦查中发现,警方一中层领导与涉案主要人员关系密切,与一些案件有牵连。

  2004年3月,被专案组抓获的蔡武堂为立功赎罪,要求面见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12·10”专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张太学。当年4月16日,张太学带领办案人员提审了蔡武堂。专案组调查资料显示,蔡武堂揭发了其长期同一位副厅级官员有不正常经济关系。

  就在专案组调查取得进展之际,事情起了变化。

  当年4月18日,河南省纪委调查组对“12·10”专案组具体工作负责人张建岳和主要领导李小选进行“双规”,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12·10”专案组材料内勤尤益民被要求到纪委接受调查。不久,参与专案组工作的刑警支队原政委王宗文也被“双规”。这一切行为的理由,是洛阳市刑警支队涉嫌私设“小金库”。

  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专案几近搁浅

  “我被通知到省纪委驻洛办公地接受问话时,工作人员很少问‘小金库’问题,反而一直逼问我专案组工作情况。”张建岳说。

  专案组其他被“双规”和调查的工作人员也反映,说是查刑警支队“小金库”的问题,但被“双规”的多是专案组人员,其中还有与钱完全无关的材料内勤等岗位人员,且他们被问的最多的是与专案组工作有关的情况,其中一些人反映自己还受到了非正当待遇。“他们轮着看押我,三天里不让吃、不让睡,我觉得生不如死。”张建岳说。

  张建岳等专案组成员纷纷以各种形式逃至北京,躲在公安部招待所内写材料,反映情况。警察,变成了上访户。

  此后,纪委的调查结果表明,“小金库”属于体制遗留问题。该账户收支明细管理规范,警察个人在经费使用上均未出现违规,所有“小金库”支出都开销在办案上。

  证明清白后,张建岳一行回到了洛阳,“但干扰调查的无形力量并未因此放弃。”张建岳说。

  从2004年5月起,洛阳市警方疾风骤雨式的人事调整开始展开。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曾是河南警界的传奇人物、素有“青天”之称的张太学被调任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当时,公安部正在组织学习洛阳公安的先进经验。

  此后,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支队支队长、专案组负责人李小选脱下了警服,调至政法委;原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党委委员、专案具体负责人张建岳,调任洛阳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任副局长;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尤益民调入巡警支队任副大队长。此外,其他专案组骨干成员也在很短的时间内调离。

  之后,专案组成员中又有多人被“双规”,最长的达两年之久,但最后并未查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查出来的话,我们也就不在这儿了。”尤益民说。

  记者多方了解,在2004年“12·10”专案组骨干队员被调离之后,再无关于该案实质性进展的任何公开信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2·10”专案,几近搁浅数年。

  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洛阳市公安局及河南省纪委了解上述情况,但截至发稿,均未得到回复。

  如今,宋家的老二宋彦海是河南省孟津县公安局局长,老四宋彦宏在洛阳市公安局禁毒队当队长,二人通过媒体否认自己充当兄弟的保护伞,称对他们盗卖文物的情况毫不知情。

  警察斗不斗得过盗墓贼?

  “知道最后的结果,我们心里凉嗖嗖的。”洛阳某基层派出所前所长钟某对记者说,“到最后,连局长都没留下。”

  2003年9月,宋家老三宋彦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收监两个月后,宋彦庆被保外就医。

  “这些事已经变成了警察心里的疙瘩。”李芒说,“现在盗墓,警察都不一定敢抓,除非是大案。就算抓,抓的其实也都是干苦力的,是盗墓体系的最底层。上面‘支锅’(出钱组织盗墓)的老板,后面有门路、有渠道的大老板,能抓的,很少。”

  2010年11月2日,龙门石窟核心保护区被盗后,公安系统也成立了“11·2”专案组。但据此前媒体报道,“11·2”专案组几乎遇到了与当年“12·10”专案组一样的困境。在第一次向洛龙区检察院移交案件时,检方退回案卷,要求继续深入侦查。专案组4名办案民警,已有一人被调离。剩下的3名办案成员,据称被要求只巩固现有证据,其他线索不再追究。

  在媒体报道后,4月7日,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领导要求洛阳市洛龙区公安分局龙门派出所继续追查“11·2”案件,但据洛阳市公安局某位干部透露,至今追查工作并未进行。

  这位干部还告诉记者,从“12·10”案件搁浅后到现在,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很少对文物案件进行过立案侦查。

  在这里,谁能让盗墓者敬畏法律?

  在这里,谁能让法律惩处盗墓者?

  谁能解开洛阳警察心里的疙瘩,让他们安心地保护着6代24帝长眠之所——古都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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