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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指认收受害人的“罚款” 4月19日,南宁市民老李被一名30多岁的女子骗至长堽村一出租房后,两个手持“警官证”和手铐的假警察冲了进来,声称他们涉嫌卖淫嫖娼,并拍下老李的裸照,要求老李交8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最后,双方以3.5万元成交。老李觉得此事不对劲后报警。南宁市公安局长岗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假警察抓获。 让警方意外的是,这是一个有组织的敲诈勒索团伙,有“幕后老板”。同伙之间互相不知道姓名和住址,平时主要靠电话联系,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 上当:女子带他去出租房 4月19日上午10时许,退休在家的老李在东葛路搭乘一辆公交车外出办事。在车上,一名30多岁的女子主动跟老李搭讪。刚聊几句后,该女子兴奋地大呼:“听口音,我们都是四川老乡,太好了,在这里碰到老乡。”该女子告诉老李,她在长堽村租房住,和另几个老乡住在一起,叫老李一起去跟老乡聊天。看到对方如此热情,四川籍的老李和她下车一起来到长堽村。 七拐八弯后,该女子把老李带到长堽村一间出租房。老李看到房里并没有其他人,便提出疑问。该女子笑嘻嘻地说:“我是骗你的,我们都是老乡,反正都来了,干脆喝茶聊聊天吧。”说完,该女子掩上门。最后,老李经不起该女子色相勾引,开始宽衣解带。这时,房门突然被人打开了,两男子冲进来,自称是查房的警察,其中一人拿出一本“警官证”,在老李面前晃了一下,另一人拿着一副手铐。老李定眼一看,其中一人身穿便衣,另一人穿着一身警察作训服。 罚款:假警察索要3.5万元 “你们属于卖淫嫖娼,这就是证据。”其中一男子拿出相机,拍下了老李的裸照。 “如果这些裸照传出去,肯定丢死人。”此时的老李感到羞愧难当。 “你们卖淫嫖娼,要罚款8万元至10万元。”其中一男子严肃地对老李说。经老李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3.5万元成交。由于老李身上没有带这么多现金,他提出下午再交罚款。 当天下午,老李接到电话通知,对方要求他在下午5时把3.5万元带到东葛路望园路口广西消防总队大门口给他们。放下电话后,老李觉得奇怪,如果要交罚款,怎么不去派出所交,而是在街上交钱呢?想到这里,老李打电话向长岗派出所报警。 当天下午5时许,老李在广西消防总队大门口跟对方见面了,对方只来了一个人。该男子收了老李交来的3.5万元后,刚转身想跑,但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抓获。 设伏:真警察抓了假警察 经警方查实,被抓的男子叫罗某,是一个假警察。 4月19日晚,承办该案的黄警官告诉记者,这是一个有组织的敲诈勒索团伙,该团伙不仅有“幕后老板”,且每个组还有组长。罗某所在那一组由张某担任组长,扮演卖淫女的则是一个外号叫“阿红”的女子。该团伙成员互相之间不知道对方真名和住址,平时只靠电话联系。 被抓获的罗某告诉记者,他是广东人,本来在广东一家酒店做厨师,每月工资高达7000元至8000元。前段时间,他所在的酒店倒闭了,他成了一名无业游民,加上妻子又没有工作,手头很拮据。今年清明节时,他认识了张某,张某得知罗某曾因敲诈勒索被判处5年半后,极力游说“有经验”的罗某到南宁“重操旧业”。 几天前,罗某来到南宁。按照张某的要求,罗某住进了葛村路一家小旅馆,而所谓的“警官证”和手铐,都是张某一手准备的。 4月20日凌晨,罗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