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1日讯 2011年青岛三区五市保障性住建设任务出炉。年底前,市区要力争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以上。其中,市南区6月底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63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79套(其中廉租住房203套,低收入夹心层家庭住房576套),经济适用住房857套;6月底前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385套。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主体封顶,
24个月内竣工。
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宜新代表市政府与区、市政府代表签订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卫平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情况。
年前市区力争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以上
会议指出,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市政府已经连续五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为市民办好的实事。市区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含限价商品房)8.1万套,竣工6.2万套。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3.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实物配租配售率达到88%。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我市加大住房有效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旧城区改造;严格执行住房限购、税收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有效抑制投资性需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良好市场秩序。市区住房供应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保障性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的比重超过了30%,10万户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以来,青岛住房价格涨幅排名始终在70个大中城市的30位左右,在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的10位左右。
2011年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各区分工情况表(市内四区)
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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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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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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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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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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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南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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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63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79套(其中廉租住房203套,低收入夹心层家庭住房576套),经济适用住房857套;6月底前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385套。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主体封顶,24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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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编制年度、季度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计划,把握好市场供应的总量、时序和速度;持续加大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实现本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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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住房调查和数据整合工作,建立以社区为调查主体的常态更新机制。6月底前全面完成住房调查和房屋数据整理工作。摸清本辖区房屋总量,房屋产权、居住和随住信息等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实现居民家庭的住房、人口、收入信息的动态化、现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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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管和检查验收,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要达到基本入住标准。严格资格准入,健全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备案制度。对申请保障家庭实行入户调查和部门联动信息比对,申请资格审核准确率达到100%。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严格退出机制。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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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北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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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78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67套(其中廉租住房269套,低收入夹心层家庭住房498套),经济适用住房1022套;6月底前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387套。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主体封顶,24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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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方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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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80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50套(其中廉租住房203套,低收入夹心层家庭住房547套),经济适用住房1053套;6月底前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476套。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主体封顶,24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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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沧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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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77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04套(其中廉租住房188套,低收入夹心层家庭住房516套),经济适用住房1068套;6月底前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1085套。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主体封顶,24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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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我市规定,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辖区内落实,对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有困难的区,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在其他区调剂落实,但应对项目所在区进行适当补偿。
会议强调,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上,上级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的力度越来越大,群众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住房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是确保落实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为2.24万套,各区、市要进一步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落实资金来源渠道,加快开工建设的步伐,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完成市政府要求6月底开工建设的目标。已经开工的项目,包括各类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尽早实现配租配售。
年底前,市区要力争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以上。要坚定不移地实施配建制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加建设规模。各区市要在确保完成年度建设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数量,力争至“十二五”末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超过20%。确保实现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为贯彻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要求,市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加快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各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措施的执行力度。
特别是建设、规划和土地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确定土地出让附加条件的衔接措施,严格落实土地和房屋供应结构比例;房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商品房项目预售计划备案制度,把握好市场供应的总量、时序和速度;税务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典型及同质楼盘的选点、统计体系,科学、准确、全面反映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这一目标。确保完成今年的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注:按照我市规定,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辖区内落实,对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有困难的区,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在其他区调剂落实,但应对项目所在区进行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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