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最近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整治网上涉性用品药品非法信息专项行动”,对当前互联网上存在的相关非法信息进行集中清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开展这项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网上涉性用品药品信息的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据了解,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 普及和网上支付功能的完善,涉性用品药品的销售和购买逐渐向互联网转移,大量虚假广告和非法信息随之滋生。2010年以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的针对涉性用品药品非法信息的举报数量多达4000多起。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虚假性药广告蒙骗消费者。由于药品售价远高于食品或保健品,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治病心切的心理,造假售假,牟取暴利。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除正规药品外,其他各种名目的涉性“药品”均没有药品批准文号,超过90%是假冒伪劣产品,不具有任何药疗作用,有的甚至还有副作用。二是网上违法违规的性药品信息泛滥,诱发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调查发现,我国明令禁止的一些精神药品迷幻药品等都可以在网上找到销售信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还打着出售“性药品”的旗号贩卖冰毒、“摇头丸”等毒品。这些药品不但会给人体带来严重伤害,还有的甚至成为犯罪的工具。在涉性药品的购买者中,有不少未成年人,他们在好奇和无知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购买并尝试,有的导致强奸、恶意报复、行骗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网上违法违规的涉性用品药品广告,已成为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又一渠道。为吸引购买者,绝大部分涉性用品药品经营者都通过在网站投放广告的方式扩大影响,有的甚至以淫秽色情内容、画面来吸引点击,批销产品。一些销售者还在新闻跟帖、论坛跟帖、他人博客跟帖以及微博、即时通讯群组中肆意散布色情和低俗内容的产品信息,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查处非法传播涉性用品药品信息的网站及借推销有关产品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网站,查处违法违规的涉性用品药品的网络广告和销售行为。要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和关停一批网站,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使网上违法违规传播涉性用品药品非法信息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