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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些“因一方强硬坚持下而达成的婚前财产协议”,对未来的婚姻生活,会产生以下的负面的影响: 1、婚前财产公证,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会影响感情的。一对即将结婚的男女,如果其中一方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另一方的心里立马就是一凉,即便当时会答应,心里还是会存有芥蒂。这会导致感情上的冰冻。 2、做“婚前财产公证”对和谐家庭关系的建设是个难题。尤其在思想保守的老一辈父母心目中,觉得这样的儿媳妇不是真心跟自己儿子过日子,在心理上会产生一些不良情绪,影响日后的相处。 3、婚前财产协议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夫妻双方对婚姻家庭的投入成本。这就像AA制夫妻一样,选择“婚前财产协议”必定是更加爱自己的群体,这类群体,一般会控制自己对家庭义务的付出量,要求等值的付出和回报。久而久之,会滋生自私利己的心理。 4、选择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离婚率往往更高。在婚姻中付出越多,珍惜越多,而“婚前财产公证”让一个人的婚姻财产更安全的同时,也让情感安全度越来越低!
婚前协议,其实是现代人进入婚姻前的一种自我保护,这种保护,往往是以伤害对方的感情为代价。生活中,有些夫妻没有做过婚前的种种协议,小日子依旧过得生动有滋味,那是因为他们懂得把“自我保护”潜移默化的渗入到生活中,比如,结婚的前几年,如果双方感情还没有完全磨合到位,可以尝试着建立一个家庭公共账户,每月从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中拿出相同的一部分,作为家庭消费资金,剩下的,各自存起来做私房钱。相对而言,这是一种更为人性化、且更容易为双方接受的财产态度! 当然,如果真的希望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谨记一条原则: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不要光把自己的受益点摆得清楚明白,首先你先得把对方的受益点一条一条帮他(她)分析清楚,这样,你才能更容易让对方愉快的接受,也唯此,对方才不会觉得你仅仅是个“贪钱无情”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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