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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出租车加收1元燃油费 20日起实施

来源: 2011-04-18 16:48:34

青岛油价走势

    青岛新闻网4月18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由于油价节节攀升,岛城出租车运营成本大幅提升,自4月20日起,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城阳区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

    20日起 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费”

    按照青岛市相关规定:“当油价上涨为每升7.07元(含7.07元)- 8.07元(不含8.07元)区间时加收燃油附加

费,具体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

    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份,青岛93号汽油的售价已经突破了7元大关。那时不少市民就担心,刚刚取消的1元燃油费会不会“重出江湖”?但综合各方因素后,我市决定暂不加收“燃油费”。

    4月7日,我市汽油价格再度上调,其中,93号汽油零售价格由每升7.10元上调为7.50元,市物价局决定启动“油运价格联动办法”。

    2011年4月20日零时起,在我市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城阳区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加收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由驾驶员向乘客另行收取。

    不给燃油费发票 市民可拒绝付费

    市物价局规定,出租车必须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行业主管部门印制的交费提示,并提供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否则,乘客有权拒绝交纳。

    加收1元燃油费,已经“板上钉钉”,而何时取消燃油费附加费,目前尚不明朗。按照青岛市“油运价格联动办法”规定:“如政府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则按补贴的标准和时限折算为油价,如折算后的油价仍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区间内,则继续收取燃油附加费;如低于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价区间,则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因此,如果想取消“燃油附加费”,只能期待油价回落。(记者 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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