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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街头晒打架成本 算完账市民直撇嘴(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4-17 07:00:29

    一拳打断鼻梁丢饭碗

    “当时太冲动,控制不住自己,一拳就打上去了,为这么点小事真是不值得。”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民警将家住市南区的张某请到现场“以身说法”。曾经因为打架被拘留的张某,在谈起自己这段经历时后悔不已。原来,前些日子张某在餐馆吃饭时,因邻桌刘某的椅子挤了自己,两人发生口角,张某一气之下朝刘某的鼻子狠狠地打了一拳,造成刘某鼻梁骨折。冲动过后换来

的是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并赔偿刘某5万元医疗费用。

    张某告诉记者他原先从事建筑行业,每月有两千多块钱的收入,事业正干得红红火火,可自打出了这件事,单位里的同事对张某的印象一下子变坏了,后来张某觉得不好意思在单位待下去,只好辞去了工作。“原本的买车计划也泡汤了,真是悔不该当初啊。”

    酒后滋事丢了性命

    今年1月份,王某在李沧区因为行车堵路与姜某发生纠纷,结果在扭打过程中姜某右脚骨折。后经过调解,姜某放弃追究王某刑事责任,但王某却需要赔偿对方18万元。此起案件中的王某虽然免于刑事处罚,而另一名也姓王的打架者却没有这么 “幸运”了。去年6月29日晚,一名醉酒学生在安阳路上一家家常菜馆前因借打火机一事,与正在喝酒的三名男子发生口角,之后双方发生争执。期间,一名姓王的男青年,在厮打时持刀将对方捅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当事人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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