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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男子抢劫金店挟持人质
戴口罩、手套,持铁棍窜至城阳上马一家超市金店内,莱西徐某抢劫24条金项链后,挟持女司机逃跑,面对追赶民警,胆怯的他竟询问能被判几年,最终被警方抓获。记者昨天获悉,城阳法院审理了此案,徐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 突变 金店柜台闯进抢劫男 2010年11月25日15时许,城阳上马某大型超市 追捕 挟持女司机疯狂逃窜 “去城阳转盘!”跑出超市后,男子搭上一辆在附近等客的红色三轮出租车。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从超市东门监控中发现,抢劫男子搭乘三轮车沿岙东路向南跑去。几辆警车沿路追击,追赶到河东路,发现了劫匪乘坐的三轮出租。“你是不是惹事了?”见有警车追赶,女司机警觉起来。“你开车就行!快开!”眼看警车逼近,男子从蛇皮袋里拿出一把弩,顶在了女司机的脖子上。这时,三轮车时速达100多公里,一路向前狂奔。“由于当时路上车辆非常多,拦截容易发生交通意外,警车只好放慢速度在后面跟着。”当时参与追捕的民警说。 对峙 询问民警能坐几年牢 等到了车流较少的路段,三辆警车立刻对三轮车形成合围,一辆警车尾随防止三轮车倒车逃窜,一辆警车平行行驶,一辆警车前插拦截,这时,三轮车突然熄火停在路边。见劫匪劫持女司机,民警没有轻易靠近,而是拨通女司机电话,不料,电话被劫匪挂断。民警只好远远喊话,要求与劫匪“电话谈判”,这时,劫匪松开手中的弩,接起电话,“我犯的事会判几年?”电话中,劫匪询问民警。民警安抚劫匪不要伤害女司机,趁劫匪分心之际,一名民警慢慢靠近劫匪坐的副驾驶位置,突然出手,通过副驾驶室的门死死按住劫匪,在周围群众帮助下,抓获劫匪。 新闻幕后 徐某交代—— 抢金店想做小买卖 经调查,23岁的徐某家住莱西,去年10月份到青岛市内打工,一直没有稳定工作。11月23日乘车返乡途中,在车站看到上马一家企业的招工启事,就想到上马碰碰运气,可工作还是没找到。25日,又累又饿的徐某来到这家超市,本想买点东西充饥,一摸口袋,身上只有五元钱,气馁的他坐在超市内的椅子上,远远望着对面的金店柜台发呆。“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想到抢了金货卖掉就有钱了,可以做个小买卖。”徐某说,于是,一番“武装”后,他随身携带防身用的铁棍,走进了超市。 法院宣判—— 犯抢劫罪判刑14年 经民警清点,徐某携带的蛇皮袋子内除作案工具匕首、弩、口罩、手套等物品外,还有24条千足金项链,共计重800余克,价值28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至此,徐某抢劫得手逃跑过程中询问民警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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