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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爬屋顶汽油淋身阻止拆违 称已签合同(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4-14 06:37:22

青岛男子屋顶上汽油淋身阻止拆违

  昨日下午,青岛水清沟公园内一名中年男子拎着装满汽油的油桶爬上一处要被拆除的违法建筑房顶,阻挠工人拆除。“当初租房时签了合同,现在却说是违法建筑。你们谁也不能拆,谁拆我就给你们好看。”男子用随身携带的扩音器向房下喊话,还将部分汽油淋到了自己的身上,并且情绪激动地从兜里掏出了打火机……

  现场

  男子汽油淋身

  “开平路24号一处违法建筑的顶部,一名男子拎着个汽油桶站在上面,阻挠工人拆除。”昨日15时30分,市民杨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报料,称男子将一些汽油倒在了身上,已经站在房顶两个多小时,没有要下来的意思。

  16时,记者赶到现场,在水清沟公园北侧,记者看到一排蓝色的围挡,里边原先的违法建筑已经夷为平地,只留有公园东北角的一座平房,但也已是断壁残垣。一名中年男子坐在平房的楼顶上,一只手拎着一个汽油桶,汽油桶里装了大半桶的黄色液体,男子上身还湿漉漉的。

  “孩子,别干傻事,这房子都拆成这样了,有什么事情先下来再好好说。”围观市民中一名70多岁的大爷向男子喊话,男子虽然没有理睬,但手里的汽油桶却有些晃了几下。

  “他手里拎的是汽油,下午1点多的时候他就爬上房顶,手里拿着打火机,威胁要点火,真是吓死我们了。”现场一名市民说。

  讲述

  合同没到期却要拆

  记者逐渐靠近平房。男子见有人靠近突然站起身来喊:“你们别过来,离远点,别逼我。”记者表明身份后男子放松了警惕。“当初租房时签了合同,现在合同期还没有到,房东就要却拆房子,我苦心经营起这个店,怎么可以说拆就拆了。”男子说,他是公厕旁五金店的老板,与房东水清沟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站签订了租房合同,如今租期还没有结束,房东却称这是违法建筑,要拆违。“签合同的时候怎么没有人说这里是违法建筑?”男子问。

  随后记者从其朋友那里看到了这份租房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的每页上都盖着红红的“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合同上明确记录着,该租房合同于2006年7月25日生效,租赁期限为15年,建筑为三间房屋,面积共45平方米,每年的租金为5000元,支付方式为年付或半年支付一次。且双方约定,出租方负责装饰、装潢、改建、扩建的手续和费用,如违约,则向承租方赔偿总房租的30%。在最后一页的出租方处还盖有“水清沟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公章。

  环卫

  我们没和他签过合同

  对此,记者在现场找到了四方环卫公司一名现场负责人荆先生,并向其求证男子的说法。“这份合同并不是我们和他签的。”荆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违法房是由一名公厕管理员私自搭建并租赁给当事人赵先生的,其租赁费也是赵先生交给了那名公厕管理员,他们水清沟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站根本不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至于合同上面的公章,他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公章。“为了避免事端,我们姑且按照这份合同上面的违约条款来,细算下来也就是两万多一点的赔偿,可是我们和他协商,他竟然提出60万的赔偿,最后降到12万。”荆先生称,这与他们所能承受的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所以没有达成协议。

  城管

  4小时终将其劝下

  “水清沟公园北侧这几处违法房是按照区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拆除的,赵先生租赁的房子,也在拆除之列。今天我们得知环卫和绿化部门拆除工作受阻,所以前来协调。”四方城管执法局李先生告诉记者,这片违法房拆除后将统一绿化,具体的拆违和绿化工作均由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进行操作。“我们多次试图和赵先生协商,可是他情绪一直很激动,拒绝和我们谈,担心出现意外,所以我们没有采取强制的措施。”李先生说。16时45分,记者离开时事件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19时,李先生致电记者称,17时15分的时候,赵先生情绪平静后,几名执法人员登到平房顶部,成功将他劝说下来,赵先生也表示将和四方环卫公司具体协商赔偿事宜并不再阻挠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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