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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4月9日讯 青岛市检察院在今年的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到:被立案侦查的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原副总经理宋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 、受贿700余万美元,用于个人炒股、购车,并在北京、天津、青岛等地大肆购买房产37套。4月8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青岛市检察院共指控宋军三项罪名:犯贪污罪、受贿罪、妨害作证罪。宋军对指控逐一辩解,并称自己无罪。由于案情 青岛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军利用担任青远公司副总经理、青远船贸公司董事长及受委派担任汇泉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经营船舶买卖、租赁业务所得1180余万美元私自存放在其借用的香港银行账户中,后采取与他人兑换、归还借款方式侵吞其中 606.5万美元;利用职务之便,在以汇泉公司名义与他人合作买卖、租赁船舶业务中,向他人索取贿赂款100万美元;为掩盖其贪污、受贿犯罪事实,指使他人作伪证。青岛市检察院共指控宋军三项罪名:犯贪污罪、受贿罪、妨害作证罪。 庭审一开始,宋军就对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提出异议,称这些指控都与事实不符,自己没有犯罪。辩称涉案的37套房产只有3套是自己家人出资购买的,其他的房产,包括青岛的檀香湾、金领世家,以及在天津的天津公馆等处房产,都是其大学同学李某为他人及自己家人理财而购买,为了交易方便,才写上了他和家人的名字。 由于案情复杂 ,涉案证据比较多,首次庭审从4月8日上午10时起持续到下午4时30分,法庭调查阶段仍没有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开庭。(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曾宪权 吕佼) 相关链接:青岛远洋原副总贪污巨款 全国购买37套房产 青岛早报讯 2月24日下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在工作报告中说,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实现了稳步健康发展。 建设“平安青岛” 起诉万余名刑事犯罪嫌疑人 董以志在报告中说,2010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47人,起诉10034人。积极采取“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审查起诉了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涉枪犯罪团伙9个、涉毒犯罪团伙48个、“两抢一盗”犯罪团伙145个。依法快捕快诉了刘海军等26人涉黑犯罪团伙,黄国荣等26人特大犯罪团伙,赵振会等27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团伙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市检察院准确把握严宽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对929起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了快速办理机制,对330起达成刑事和解,对276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做出了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努力减少社会矛盾点,促进社会和谐。 查办职务犯罪 处级以上干部去年查办19名 董以志在报告中说,2010年市检察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203人,其中大要案185人,大要案比例为91%;渎职侵权犯罪61人,其中大要案55人,大要案比例为90%;查办处级以上干部19人,贪污、受贿金额100万以上的13人。 立案侦查的青岛远洋运输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700余万美元,用于个人炒股、购车,并在北京、天津、青岛等地大肆购买房产37套,给国有企业造成巨额损失,现已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市检察院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办职务犯罪118人。按照市委部署,集中查办了在东西快速路、跨海大桥等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法房产中介行贿外地司法人员和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法析产分户案,检察机关从中立查职务犯罪20人,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此案涉及的2972户停办了产权证明,为国家避免经济损失9亿余元。 在做好预防工作上,市检察院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加强源头管理。深入开展“预防宣传环湾行”活动,创建志愿者服务站,组织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团队,深入到海湾大桥、海底隧道、地铁工程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设109件。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议取消了五个单位、两名个人的市场准入资格。 (李晓丽 王磊江 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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