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暴力逼取证据致人死亡案
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派出所民警王健、刘明忠和王军在审问涉嫌卖淫的李某和王某期间,对李某使用暴力,轮番用警棍抽打,致使李某皮下大量淤血,心力衰竭休克死亡。
2003年7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王健有期徒刑十年,刘明忠有期徒刑十年,王军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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