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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地下真冰场滑冰时,不小心摔倒小腿骨折,该不该赔呢?”昨日,市民马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希望滑冰场能赔偿医药费,但是至今无果。 去年夏天,马女士12岁的儿子在某商场地下真冰场滑冰时,不慎摔伤小腿,造成了骨折。当时,工作人员打了120,把孩子送到了东部市立医院。马女士的儿子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星期,花了1600元,“我儿子是在他们的场地摔伤的,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至少要赔 “因为滑冰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险性,只要滑冰场按规定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那么摔伤就与滑冰场无关。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琳采表示,如果该滑冰场的场地是没有问题的,适合滑冰而且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时,由于消费者的个人失误而摔伤的,滑冰场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