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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王某就是从这里买的汽油,加油站工作人员对此已无印象。 “我进了这个家门,就没打算活着出去,咱一命顶两命!”去年5月23日,王某携带汽油来到公婆家中,要与公婆同归于尽,就在即将点燃的那一刻,打火机被打掉才避免了一场人间惨剧。今年3月31日,记者从青岛李沧法院获悉,王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是什么让邻居眼里的孝顺儿媳与公婆产生了这么大的仇恨? ■案发 泼上汽油 就要点燃 37岁的王某家住李沧区金水路,2010年5月23日上午9时左右,她找了一个孩子喝完的“醒目”饮料瓶子匆匆出门。“我想买点汽油。”王某来到苏家社区加油站,买了10元钱的汽油,装到了饮料瓶中。紧接着,她来到位于苏家社区的公婆家中,站在院子里问公公,“你儿子在不在家?”“他不在这,你赶紧走吧!”王某的公公段某及婆婆苏某对儿媳的到来相当反感,让其赶紧离开。 “我进了这个家门,就没打算活着出去,咱一命顶两命!”王某拧开饮料瓶将汽油泼到公婆及自己身上,在即将点燃的一瞬间,段某将打火机打掉,并和苏某迅速逃开。 ■判决 酌情从轻 判三缓三 公婆向警方报案,王某返回家中不久就被抓获。2010年12月6日,李沧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李沧法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31日,记者从李沧法院了解到,此案已进行了一审宣判。法官审理后认为,王某因家庭矛盾,以点燃汽油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惩处。 “由于王某系犯罪未遂,对其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且王某当庭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说,根据王某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交所在社区矫正。 ■隐情 案中有案 都是为钱 王某称,与公婆的矛盾主要缘于她提出离婚后,公婆将她和丈夫告上法庭讨要60多万元钱款。 王某的公婆表示,2007年自家老房拆迁后,获得补偿66万余元。当年5月,他们委托儿子花近37万元购买了位于李沧区金水路的一处房产,儿子儿媳不顾他们反对搬了进去,还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遂要求儿子一家支付购房款及利息。此外,儿子和儿媳妇还私自将剩下的拆迁补偿款28万元借给了村民吉某,要求还款。 法院审理查明,公婆所诉房屋在拆迁前已经赠给了儿子,而且借给他人28万元的借条是段某所签,因此驳回了诉讼请求。 哪来的深仇大恨让她要同归于尽 普通家庭妇女遭遇“小三”? 王某缘何起了与家人同归于尽的动机呢? 据王某在法庭上描述,1990年她与丈夫结婚,后来有了儿子,她和公公、婆婆相处很融洽。“当时我们很幸福,直到两年前,我听亲戚说,丈夫在外面可能有了‘别人’。”王某说,丈夫的表现似乎印证了听闻,他先是不回家,后来干脆不管家和孩子了。 王某表示,自己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没有工作也无经济来源,平时吃村里发的米面。孩子正在上高三,学费是他舅舅负责,她的保险是孩子姑姑帮着交。 后来,王某就提出离婚。“事发当天,孩子说想爸爸了,我心里特别难受,越想越火,就打算和孩子他爸爸一块死,但他没在那里(公婆家)。”王某表示,与公公、婆婆的矛盾也是源自闹离婚。当天,公公拿着棍子出来赶她,她就火了,“想反正要死在他家里,就拿着瓶子往外一扫,汽油就顺着瓶口出去了,自己身上也有汽油”。 3月31日,记者来到了李沧区苏家社区加油站,这里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他们对王某买汽油的事已没什么印象。社区邻居评价王某平时比较孝顺,王某的小姑子也表示,王某平时照顾父母,亲戚们也和她相处不错。这些评价他们都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了法庭,作为证人证言。 记者从法官处得知,庭审过程中,王某的丈夫始终没有露面,17岁的儿子希望父亲回到身边。“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家中还有孩子需要照顾,这些也作为了量刑的参考意见。”法官表示。 ■专家点评 遇矛盾忌赌气避免家庭战火 对于此案,青岛心康心理咨询师培训学校王辉校长表示,一般情况下人在长期压抑、缺乏沟通的情况下,尤其是那些心理素质本身就有欠缺的人,在激怒之下容易做出极端的事。 家庭关系中,难免会产生矛盾。老人年纪大了,可能产生伤感、孤独、抑郁、寂寞等情绪,当媳妇或晚辈的应该设身处地了解老人的心理特点,尽量将公婆当作自己的父母看待,充实他们的精神生活。老人要多体谅小辈,不要把媳妇当外人看,对儿女和媳妇应一视同仁,不要有亲有疏,更不要摆“婆婆”架子,过严要求媳妇。 一家人应该多沟通,宜心胸开阔,常常谈心,有事多商量,非原则性问题不要太计较,不要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对方,不要说有伤感情的话。遇到矛盾时彼此忍让,切忌赌气不说话,尽量避免“家庭战火”,做到家和万事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