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全市车用燃油质量升级的通告》要求,加强联合执法监管,督促各加油站全面销售国III标准车用燃油,对不按要求销售国III标准车用燃油的加油站进行曝光,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Ⅲ标准车用燃油行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积极引导公交、出租、环卫、公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旅游景区、机场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2011年更新120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
完成60座加油站、8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按照国家发布的《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完成市区6座储油库、60座加油站、8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开展治理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车辆;加大车辆停放地现场检查力度和监督抽测频次,强化申报登记、限期治理等行政管理措施;加强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企业的管理,提高全市尾气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企业的覆盖面。
继续组织开展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制定实施《2011年“全民行动、保护蓝天”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广大市民踊跃监督举报上路行驶的黑烟车,对黑烟车实行跟踪治理。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整合现有安检、环检机构,努力实现全市安检、环检一站式服务。在城市建设中,统筹规划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用地,新建机动车检验机构实现安检、环检一站式服务,为广大车主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开展环境友好车队创建活动。树立一批遵纪守法、管理规范、节能环保的绿色车队典型,带动全市有车单位踊跃参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绿色车队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营造市民积极参与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