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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民政局:经营性公墓管理费标准企业自定

来源: 2011-03-29 17:59:12

青岛新闻网3月29日讯  墓地只有20年产权,过期要收管理费!新闻网网友的这条爆料引起媒体关注。有网友把管理费讽刺地称为“物业费”,有人惊呼“死不起”,墓地经营单位则声称,没有管理费,他们难以做好墓地维护工作。

今日,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记者就经营性墓地收费问题,采访了青岛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相关负责人。

疑问一:为什么要收墓穴管理费?

近日,新闻网网友“海歌”留言,百陵园贴出通知,第

一批购买墓地的业主明年就满18年,陵园到期后要收取物业费。

针对此事,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处长郭可凰表示,经调查,百陵园并没有公告收取“物业费”字样,所谓的“物业费”其实是墓穴管理费。关于收取墓地管理费是根据《山东省丧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在公墓内安放骨灰,当事人应同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缴费期限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

所谓经营性公墓,是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郭可凰处长说,当事人在购买墓地时,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包括:墓穴占地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墓地管理费。墓穴管理费的缴纳期限,根据不同墓地长短不一,一般情况为10年。由于户主一次性交纳了墓穴占地费等费用,在墓穴管理费到期时,只需续交墓穴管理费即可。

疑问二:墓穴管理费标准谁来定?

还有很多网友质疑,墓穴的价格普遍上涨,甚至惊呼“死不起”,他们呼吁墓穴价格要有统一的标准。对此,郭可凰表示,目前,经营性墓穴的管理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因各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说,浮山后一处墓地的管理费肯定比平度一处墓地的管理费要高,这主要受地理位置的影响。此外,公墓的主办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他们会根据具体的人员经费、绿化经费和卫生费来制定各自的管理费。”目前,青岛市还没有统一的墓穴管理费收费标准。

对于收费的数额,百龄园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客户购买墓穴仅仅花了几千块钱,这与现在的墓穴价格以及收入水平相差很大,再续费时,肯定会考虑到目前的价格因素。

疑问三:不交管理费,墓穴还能留吗?

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通告》规定:墓穴管理费缴费期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的,公墓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日前至少180天,以适当方式通知户主办理继续使用手续并交纳管理费用;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丧主不得将已购墓穴自行转让或买卖。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至少提前半年通知户主办理续费手续,这是硬性规定。那么倘若逾期没有办理,已经入土为安的死者,会不会再次“出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副调研员王广军表示,无主墓的处理办法细则还没有出台,目前,处理无主墓的办法由各公墓自定。对于无主墓的处理大致为:将入土的骨灰盒起出,汇集起来,统一在公墓的某片区域深埋。这意味着,即使骨灰入土,户主将再也无法找到自己亲人的骨灰盒。

疑问四:公益性公墓怎么办?

据悉,公益性公墓是由村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为农村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不得对外经营销售。在公益性墓地购买墓地,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青岛市现有11家具有对外买卖资格的合法公墓,其土地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合格证齐全。这11处经营性公墓占地2310亩左右,而国家已不再审批新的经营性墓地。王广军提醒大家,在购买墓穴的时候,要分清墓地的性质,不要从事私人交易。(青岛新闻网记者 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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