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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拆高炮 最高奖三万

来源: 2011-03-28 15:29:46

    早报讯 自行拆除广告牌的,最高奖励三万元;如果由政府部门依法强拆,不但要将广告牌没收,还将被罚款。昨天,记者从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今起到10月底,崂山区采用“以奖促拆”等四种方式,整治“视觉污染”广告牌。 整治先拿“高炮”开刀

    从今天起到10月31日,崂山区将进一步开展“视觉污染”整治行动。针对崂山全区户外广告现状,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分类治理:第一阶段是4月30日前,重点

整治高炮、小型立柱广告、跨街龙门广告、桥体广告、临街立式广告牌、落地式指示牌 (含落地式LED)、占路亭体、悬臂式指示牌。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高炮、跨街龙门广告和桥体广告进行拆除;第二阶段是6月30日前,重点整治围挡广告;第三阶段是10月31日前,重点整治楼顶楼体广告和门头牌匾。 拆除共分为四种方式 “我们希望最大程度地维护市民利益,所以研究了这四种拆除方式。”崂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慕海波告诉记者,拆除共分为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动员自拆,当事人自行处置广告牌,将获奖励。依据广告牌的类型和大小,执法部门确定了不同的奖励办法 ,其中最高可奖励三万元。

    “我们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要求将广告牌拆除后送到他们的仓库里。”慕局长介绍,第二种是服务代拆。对于当事人有自拆意愿,但自行拆除有经济负担或拆除难度的,可以由政府部门服务代拆,但不能实行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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