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律师函截图 不道歉就追究法律责任 张朝阳在微博中强调,“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没有被明确告知不可以拍照发微博,觉得用微博告知粉丝们这么一个大家关心的事件,也帮着推广一下,是好事儿。而且觉得微博这种新兴的自媒体的媒体属性还没有被正式定义,自己发着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 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则强调,“张朝阳先生之上述行径,确实已严重侵犯本人之‘名誉权’、‘肖像权’与‘隐私权’。”对于张朝阳“既不认错,也不道歉”的态度,汪小菲夫妇最后委托律师称,再次要求张朝阳公开道歉并承认错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