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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路小区垃圾箱里现死婴 3月20日清晨,家住青岛胶州市胶州路的市民张女士来到小区门口扔垃圾,突然发现垃圾箱里有一名被弃男婴。张女士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待办案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男婴早已经死亡。昨天,记者了解到,被弃男婴刚出生不久,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对男婴死亡原因开始验尸调查。 报料>>> 垃圾箱里发现弃婴 昨天下午,在胶州市胶州路某小区,记者找到了发现 进展>>> 民警已开始尸检调查 “可能是孩子出生后,家属看到孩子死亡才被扔在这里的。”张女士说,她认为孩子被扔前就已经死亡,然后被他的家人丢弃。“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是孩子父母不想要孩子,扔在垃圾箱冻死的。”在采访现场,多名市民对孩子的死亡原因议论纷纷。 昨天,记者从办案民警那里了解到,发现孩子时,他脖子上还缠着脐带,身上的血迹还没有全干。民警从参与治疗的医院了解到,根据孩子个头和现状推断,孩子在发现时刚出生5个小时左右。为了弄清孩子的身份,民警也先后询问了胶州当地多家医院,但都没有找到和孩子相关的任何信息。“不排除冻死的可能,我们现在也在积极调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为了弄清孩子具体死亡原因,他们已经开始尸检并展开详细调查。 说法>>> 病死婴幼儿遗体应火化 记者昨天也和胶州当地多家医院取得了联系,但都没有找到与弃婴相关的信息。“即便是孩子自然死亡,也不应该就直接扔在垃圾箱里,我认为孩子父母这种处理方法欠妥当。”张女士说,孩子毕竟是一条生命,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导致孩子死亡,作为孩子家人都应该好好处理。她认为,从卫生角度说,婴幼儿遗体更不能随便遗弃。 昨天,记者从胶州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的规定,原则上对凡具有生命死亡的遗体,包括婴幼儿遗体必须火化。出于卫生考虑,所有在医院的流产胎儿也要统一进行火化。但目前对于丢弃婴幼儿遗体的家人,还没有明确处罚标准。 相关链接 违规处置死婴责任人将追责 去年3月29日,济宁市洸府河发现21具被遗弃的婴儿遗体。经查,这是由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与病死婴儿家长私自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雇用社会人员运输到洸府河附近遗弃的。 对此,济宁市出台国内首部死婴遗体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病死婴幼儿遗体包括成形完整死胎,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火化处理。少数民族病死婴幼儿遗体处理,应当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提倡火化。 对于查不到监护人的病死婴幼儿或监护人无经济负担能力的病死婴幼儿,其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纳入各级政府财政支付的范围,即坚持公共财政买单的原则,以防范私自对病死婴幼儿遗体进行不当处置行为的发生,强化政府公共管理的责任。 该办法还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处置病死婴幼儿遗体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牟成梓 摄影报道) |